一、總編輯的話
根據英國海運諮詢機構Drewry的研究報告指出,受上海封控措施影響,4月有多達26萬TEU出口貨物未安排出口,儘管工廠製造生產在4月重啟後正在回溫,上海也宣布6月1日逐步解封,但產品出口可能會因歐亞海運壅塞而延遲交貨,影響部分貨物改採空運而增加上海浦東機場的壓力;近期上海港貨櫃單日輸送量已達11萬TEU,恢復至正常水準90%,經由內陸運輸進出上海的貨運車輛單日已達7萬輛,回到過去正常運輸量的3分之2。因此,當海運方面遇到能力限制和需求時,將會轉移到空運方面,因為他們的產品需要快速的在市場上銷售,亦或是用於生產的客戶會嘗試將這些產品儘快導入市場,這也將對空運運輸能力產生影響。隨著上海解封,預估將出現一波貨物搶運潮,可望成為海運市場的轉折點,估計最快6月中之後就可看到貨量增加。
杜涵與徐劍華〈尋求全球供應鏈擁堵解決方案〉,勞合商情社(Lloyd’s List Intelligence)的資料顯示,2020年3月中旬以來,排隊等待進港的船舶越來越多,陸路物流的中斷堵塞了貨物運輸。在上海和附近的寧波之外,仍有100多艘貨櫃船在這2個港口附近停泊。雖然到目前為止,中國任何一個主要港口都沒有停止業務的報告,但這些數字也顯示,封鎖措施的後果已經開始影響到船舶的停靠和離開,由於中國正在努力應對新一輪的新冠疫情,幾個主要貨櫃港口的壅塞情況正在增加,航商預計交貨時間將更長,運輸成本更高,而且可能出現卡車運輸資源短缺。有鑑於物流供應鏈危機和貨櫃短缺的問題不可能在短期內得到改善,麥肯錫公司(McKinsey & Co)的分析師表示,雖然勞動力供應是一個問題,但卡車運輸設備的周轉將是推動貨櫃供應鏈正常運作的主要因素,港口和內陸物流能力,如何從目前的壅塞中恢復,將取決於陸路營運商的合作,而卡車運輸將是首要解決的關鍵因素之一。航商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來減輕影響,包括靈活選擇進口目的地,轉變供應鏈的採購方式和重新思考產品設計,進一步實現更有彈性的供應鏈。
諸計婷與蘇麒雲〈貨櫃運力不足的困境將持續到整個2023年〉,貨櫃貿易統計(CTS)資料顯示,1月份全球貨運量為1,450萬TEU。這比去年12月下降了3.5%,但與2021年1月的1,430萬TEU基本持平。中國的封控措施使得港口作業延誤導致貨運量再次下滑,包括寧波在內的幾個中國港口,都被連帶影響港口業務,使得船舶被迫改道。因此港口壅塞影響了船隊的運力,這對航商來說不僅要重新規劃航程,也要重新布局運力的配置。港口壅塞對貨物託運人來說是雙重不利因素:它同時增加了成本和運輸的時間。雖然全球新造貨櫃船訂單運力約占現有在役船隊運力的25%,但大部分新船運力要到2023年才能投入使用,加上預計全球貿易成長將放緩,預估今年貨櫃船隊成長約4%,將不足以抵消全球供應鏈問題,包括港口壅塞和貨櫃設備缺乏。
謝晚媖〈紓解黑海的航運瓶頸——伊斯坦堡運河(下)〉,續上期,興建伊斯坦堡運河不免將會對河岸的生態環境帶來變化,惟究竟是在可忍受狀況下而換得良多的利益,抑或並無明顯利益卻徒然釀生弊害,關鍵在於人為的應對。處置得宜或處置失當勢將為其帶致截然有别的後果,屆時若能如期完工並使用,則全世界之航貿業務亦必得有愈為長遠燦爛的前景。
海商法專欄〈衡平法在遲付傭船費的適用〉,衡平(equity),是指衡平、正義的意思。英衡平法上的救濟,即使具備了一定的條件,是否予以救濟,仍有待於法院最後的裁決。英美法院是否使用衡平法予以救濟,端視給予救濟是否違反正義,或有無實效性以為斷。如無此情形,則不予救濟。此外,普通法上的權利,原則上對任何人都是能夠對抗的;但衡平法上的權利,對善意償付的第3人,則不能對抗。定期傭船契約與船舶租賃契約完全異其性質。定期傭船契約,係指船舶所有人在一定之期間內,將船舶全部及其所僱用之船長、海員,一併提給定期傭船人供「運送所需的勞務」,該等船長及海員等,並須聽從定期傭船人依照定期傭船契約所為之指示。
以執行運送業務而言,此與船舶租賃契約,係以「光船」之租賃迥異其趣。即使光船承租人仍需使用船舶所有人原先所僱用的船長或海員,亦不過接續僱用而已,其仍應對之支付薪津。在法律上,船舶承租人已是新的僱用人。楊仁壽大法官認為船舶所有人於撤船之際,不能沒有通知,此是當然之事理。為杜爭執,定期傭船契約訂定時,應於契約中插入應事先通知的條款,即可免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專欄〈Port’s technologies for autonomous ships in restricted waters〉(Helio Takahiro Sinohara, Eduardo Aoun Tannuri),在受限制的引航水域航行與在深海條件下航行完全不同,與在公海航行相比,所涉及的風險更高,對特定航道的了解和船舶處理方面也是必備的專業知識。因此該篇文章主要針對自主船舶在受限制的引航水域,在接受外部和環境訊息的具體需求下進行工作分析。研究方法透過在巴西的巴拉那瓜港(Paranaguá Port)的港口引航員進行問卷調查,一共有20位引航員受訪,受訪者平均年齡45歲,在巴拉那瓜港的工作經驗平均為9年。研究結果透過引航員在問卷中提供的訊息,針對每個與航行相關的因素,為了能夠在特定受限制的航道中,向引航員或自主船舶提供所需要訊息的技術解決辦法,作者提出了相關的技術解決方案,這些技術解決方案能夠使船舶以補償外力和避免在高風險情況的位置、時間、速度和路線到達關鍵區域,並有助於港口準備接收自主船舶,從而在接近過程中克服當地條件的限制。(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2022年Volume 7 Issue 1)
二、202222期航貿專論
| 類 別 | 篇 名 | 作 者 | 頁 |
| 航運市場 | 尋求全球供應鏈擁堵解決方案 | 杜涵、徐劍華 | 8 |
| 貨櫃市場分析 | 貨櫃運力不足的困境將持續到整個2023年 | 諸計婷、蘇麒雲 | 17 |
| 航港經營 | 紓解黑海的航運瓶頸──伊斯坦堡運河(下) | 謝晚媖 | 25 |
| 海商法 | 衡平法在遲付傭船費的適用 | 楊仁壽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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