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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期專論文章介紹

一、總編輯的話

WTO針對國際經貿環境預估2022年全球出口將成長4.7%,隨著疫情逐步緩解,短期內各國將透過刺激海外消費需求,進而影響航線運價上漲,此次疫情也將引起各國對於產業鏈布局的重視,並面臨產業轉移、外資回流的風險。2020~2021年定期航運公司摸索出一套「降運力、保運價」的經營模式,獲得良好收益,隨著市場對於運力供給的依賴度不斷增加,定期航運公司各季度的財報資料,其利潤報表的金額皆十分可觀。然而面對供應鏈中斷危機,定期航運公司更應採取積極措施來解決物流周轉問題。進而承運更多貨運,未來市場對於船舶、艙位和貨櫃設備的迫切需求,促使定期航運公司訂購新船,來擴大運力產能,若運力周轉效率能獲得改善,則航運物流亦將恢復順暢。

何思揚與徐劍華〈貨櫃航運業在疫情和供應鏈危機中重鑄輝煌〉,德魯里航運諮詢公司(Drewry Shipping Consultants)分析報告指出,預期供應鏈的危機可能會持續到明年年底,運價的漲跌將超過原本預期的持續到農曆年後,也間接影響貨櫃航運公司的盈利狀況,儘管貨櫃航運業面臨供應鏈中斷的壓力,但運輸量仍在增加,德魯里預計2021年世界港口輸送量將成長8.2%,與新冠疫情前2019年水準相比則成長7.2%。貨櫃航運公司已開始利用利潤來減少之前累積債務,並投資新造船規劃,然而不斷變化的疫情,使得計畫存在一些風險,這需要取決於供應鏈的恢復速度,加上港口壅塞、運力短缺和貨櫃周轉緩慢等因素,這場疫情和供應鏈危機帶來的是客戶關係管理和雇傭海員的一個經驗累積。努力保持與客戶的聯繫是非常重要的,相對資訊掌握度也是很重要,而且要邁向數位化,這可以讓人們能夠做越來越多的事情,維持敏捷和靈活,供應鏈才會逐漸正常化。

陳興時〈屬日本特定港,和關東「京濱港」相互輝映的關西「阪神港」〉,日本「國土交通省」在2007年12月1日核定通過,將大阪港、堺泉北港、神戸港和尼崎西宮蘆屋港指定合併為「阪神港」。2010年11月1日阪神港內成立有「阪神港國際貨櫃戰略港灣推廣辦公室」,期望貨櫃裝運成為未來的主力業務,而擴增延伸於北美、歐洲的主幹航線,尤為近年來阪神港高層戮力拓展業務的重點發展項目,希望能藉此提高國際物流競爭力,並為大關西地區的產業成長與經濟發展,帶來更為宏大的貢獻。被定位為國際貨櫃戰略港的阪神港,在成為高效港口的目標下,於2014年10月1日合併經營的阪神國際港灣株式會社,促進「一體化營運」的達成。通過合併成為單一事業的阪神港碼頭株式會社,可對貨櫃碼頭進行綜合一體的營運,預估可更有效的經營阪神港,並可增進航運公司對港灣的充分利用,使得阪神港確實可在強化其機能後,堅實恆屹的成為支撐西日本產業和帶動國際物流暢通無止的砥柱,並和關東的京濱港互為犄角,以其膺當日本2大門戶的優傑角色,共同肩負鞏固日本航貿事業的永續經營。

Smooth Bay〈偷渡〉,該篇文章以一宗貨物運輸為案例,說明若干外國法院,針對CMR第17條第1項暨第25條第1項內攸關「貨物損壞」的定義,已經多方取得了「共識」。 在這起貨物運輸案例中,地區法院重申,貨物的索賠權人必須證明在接收貨物暨交付貨物之間,貨物發生了「實質性的物理變化」,才能要求損害賠償。再者,雖然只有6分之1的貨物有物理性的損壞,但實際運送人也應該對於剩餘的6分之5的貨物承擔責任,因為這些貨物在事故發生之後業已沒有任何價值。Smooth Bay認為考慮到偷渡者在貨艙內已經停留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很可能整批貨物,包括未損壞的部分,可能都已經變成沒有任何價值了,因為如果買方知道在貨物運送的過程當中發生了什麼事,無疑地即會拒絕收受。歐洲法律對於提供人類消費的食品的安全性訂定了嚴格的標準,而此一事實也在地區法院的裁決中發揮了一定的影響作用。因此,地區法院最後命令實際運送人全額支付了貨主的索賠。

海商法專欄〈適航能力擔保之程度〉,定期傭船契約,定期傭船人主要在利用船舶所有人所提供的船舶,從事營運。因此,船舶所有人應擔保其所提供的船舶,具有適航能力,包括適航能力擔保時期,擔保義務之性質、義務之內容,以及違反義務之效果。至於船舶所有人適航能力擔保義務的內容,必須船舶之船體、輪機及設備應保持可以運作的狀態。此係對船舶適航能力擔保的約束,此種約束,不能擴張到「交付」船舶以後。就擔保適航能力之義務而言,在普通法上的約束林林總總,不一而足。於此僅擇具有代表性之重要判例以及最近判例之動向,加以檢討。楊仁壽大法官認為不僅定期傭船契約須作此論斷,與其類似的連續航次傭船契約,亦同此理論,苟因輪機人員能力的欠缺,致其航行較預定之航行時間遲延,而發生適航能力欠缺的問題。必須其後繼續不改進,任令船舶不適航,或船舶所有人縱就船員之選任,已盡相當之注意,但其欠缺適航能力的情形,迄未見改善,在其後各次航行,都發生此種情況,以致定期傭船人不能達其貿易之商業目的,自亦不能謂船舶所有人已盡相當的注意,即可免責。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專欄「Liner shipping network design with sensitive demand」(Ali Cheaitou, Sadeque Hamdan and Rim Larbi),制定貨櫃船的航行路線、速度優化和船隊規模決策是息息相關的,對定期航運公司的營運效率皆會產生重大影響。該篇文章旨在研究貨櫃定期航運的速度優化,因為在網絡運輸設計中考慮航行速度策略和市場的運價波動同樣重要。研究方法藉由貨櫃船的航行路線和船隊規模,提出一個整數非線性規劃模型,針對每條航線的航行速度及停靠港口的順序進行優化,透過離散化和遺傳演算的啟發式方法來解決大型網絡運輸問題,數據的蒐集來源為2017年中遠在亞洲和歐洲之間的定期航運航次。研究結果顯示,所提出的優化模型在合理的計算時間後,提供了一個有效率的優化決方案,而且貨運需求敏感度對所選的路線影響也很大,亦即貨運需求對航行速度越敏感,航行速度越高。因此研究所提出的優化模型,可以提供定期航運公司提供最佳路線,找到相對應的航行速度,進而設計其航線服務網絡。(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2021年Volume 6 Issue 3)

 

二、202201期航貿專論

類 別 篇   名 作 者
貨櫃市場分析 貨櫃航運業在疫情和供應鏈危機中重鑄輝煌 何思揚、徐劍華 8
港埠經營 屬日本特定港,和關東「京濱港」相互輝映的關西「阪神港」 陳興時 17
航運法律案件探討 偷渡 Smooth Bay 25
海商法 適航能力擔保之程度 楊仁壽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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