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編輯的話
2021年貨櫃市場運價持續上漲對國際物流運輸和貿易產生了重大影響,從供給面來看受疫情影響船舶運轉效率明顯下滑,各國加大了港口輸入的控制力度,延長船舶在港口的停泊時間,因此降低了貨櫃供應鏈的周轉效率,船舶平均在港口的停泊時間增加約2天,北美港口船舶的停泊時間更是超過了8天。船舶周轉率下降打破了原有的平衡與2019年供需平衡的狀態相比,出現約10%的供給不足。此外,船員供給緊縮也造成了供給不足,菲律賓、印度等海員大國,因疫情影響,加上船員換班和隔離措施,導致海運市場船員成本持續上升。受前述因素影響,市場供需不平衡造成貨櫃運價出現大幅上漲,相關單位也在積極努力解決航運業所面臨的困境,從多方面落實積極的推動政策,以確保國際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陳珮鈺與徐劍華「貨櫃航運離獨角獸市場還有多遠?」,新冠疫情對全球供應鏈的打擊似乎不會在2021年結束,由於海運需求持續超過運力供給,導致港口壅塞,運價居高不下,託運人無法在原產地港口將貨櫃裝到船舶上,加上大量的進口貨物如瀑布般湧入航空運輸、貨運卡車、鐵路和倉儲業,使許多商業中心的生產能力不堪負荷,航商沒有額外的船舶來滿足持續增加的貨運需求,貨櫃供應短缺無法於短時間內有效處理,目的港口堆滿了貨櫃。加上天氣和新冠疫情持續影響,以及營運上的意外事故頻傳,使得來自亞洲的主要出口貿易預估將延遲數週,為解決前述的問題,航商透過取消船班,來幫助船期恢復正常。隨著傳統旺季的到來,航商開始收取港口壅塞和需求增加額外的費用,同時限制多式聯運的預訂,然而這也增加供應鏈中斷的危機,為此美國全國零售聯合會(NRF)負責供應鏈和海關政策的副總裁喬恩•戈爾德(Jon Gold)表示需要找到解決方案,在短期內解決這些問題,同時為未來創造更具彈性的供應鏈。
李夢迪與蘇麒雲「新冠疫情對美國零售商補庫存和全球供應鏈的影響」,2020年受疫情影響,美國的庫存與銷售的比率來到歷史的低點,因此進口的需求比以往都要來的大。然而,在運力供給方面,運量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大,大多數美國貨櫃的進口貨物來自中國大陸和亞洲其他地區,美國不太可能再次實施更嚴厲的封鎖,從而影響航運需求。但在中國大陸卻並非如此,即使報告的案件非常少,也會嚴格實施封鎖政策。中國大陸的工廠和港口也在努力阻止新冠病毒的傳播,以防止全球貿易停滯與關閉,然而逐步升級的預防措施,卻造成的交通堵塞以及加深物流運送的困境,中國大陸近期發現的新冠狀病毒,帶給全球供應鏈另一層不確定性,對國內生產的復甦構成威脅,並延緩了貨物的運輸。
Smooth Bay「搭便車」,該篇文章以一宗貨物運送為案例,說明航空快遞運輸業者,針對委運貨物所簽發的單證文件,其法律性質為何?其上所記載的條款是否有其效力?文末Smooth Bay認為提單背後條款是否有其效力,司法實務見解一直以來均有爭議,所幸本案承審法官判定承運貨物的性質係屬「貴重物品」,是託運人若無事先申報其價值的話,則運送人即可以不用負擔貨物毀損、滅失,甚至遲到的損害賠償責任。
海商法專欄「條件、擔保及中間的義務」,關於定期傭船契約條款中,何者是「條件」(conditions),何者是「擔保」(warranties),何者是「中間的義務」(intermediate obligations),其區別關係到契約能否解除,或僅得請求損害賠償。英國在The Hong Kong Fir一案上訴法院的判決以前,在通例上認為一切契約上的義務,都只作「條件」或「擔保」的分類。到了該案經上訴法院的判決後,讓人始認識到「中間的義務」存在。該院反對依所違反的條款分類,而應將重點放在違反的結果。這種觀點,其後被普遍採用,到了現在,已從擔保約款中的部分約款,抽出分類。然這種分類,是否於今後的辨別有益,則存有疑點。就美國而言,該國法院對於定期傭船契約條款的效力,雖亦區別「條件」與「擔保」,但與英國法院相較,其就二者的區別,比較寬鬆。甚或採更廣的概念來解決。楊仁壽大法官認為法院於判斷時,應著眼於考察內在於各個契約所作表示及用語之重要性、違反發生之時期以及所發生的結果等因素,綜合判斷,才能決定。當然,如船舶所有人與定期傭船人於訂約時,特別表明何者為條件,已構成契約成立之原因,更不容忽略。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專欄,本期刊載Joshua Shackman, Quinton Dai, Baxter Schumacher-Dowell and Joshua Tobin學者「The interrelationship between ocean, rail, truck and air freight rates」,該篇文章研究目的是檢驗海運、鐵路、卡車和空運運費之間的長期整合關係,以及這四個研究項目之間的短期動態,以及對主要經濟指標的預測能力。研究方法應用向量誤差修正模型,並蒐集2003~2019年的海運、卡車、鐵路和航空貨運部門運費數據,包括每月的時間序列數據來檢驗這些序列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它們與主要經濟指標的相互關係。研究結果發現,卡車運費和乾散貨運費相較其他運輸運費以及研究中使用的四個主要經濟指標中,其預測能力最強,因此卡車也可能是運費以及GDP和國際貿易的有價值的預測指標,並建議未來的研究應該進行評估卡車運費對其他指標的預測能力。(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2021年Volume 6 Issue 3)
二、202143期航貿專論
| 類 別 | 篇 名 | 作 者 | 頁 |
| 貨櫃市場分析 | 貨櫃航運離獨角獸市場還有多遠? | 陳珮鈺、徐劍華 | 8 |
| 國際航運訊息 | 新冠疫情對美國零售商補庫存和全球供應鏈的影響 | 李夢迪、蘇麒雲 | 17 |
| 航運法律案件探討 | 搭便車 | Smooth Bay | 25 |
| 海商法 | 條件、擔保及中間的義務 | 楊仁壽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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