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編輯的話
全球的物流需求依然強勁,同時新冠疫情不斷反復,持續引發了一連串供應鏈的問題,導致全球貿易供需的不平衡,使得今年下半年的亞太集運市場前景仍然存在許多不確定性。全球供應鏈受阻嚴重影響亞太地區空櫃的供應,由於卡車運輸或倉庫容量的限制,進口貨櫃空箱的退回將需要更長的時間。此外,港口的壅塞現象也將影響空櫃送回裝櫃地的時效,根據馬士基在《2021年7月亞太最新資訊報告》研究指出業界分析師和船公司的普遍觀點是,供應鏈受阻的問題將持續到2022年,至於何時能結束,暫時沒有定論。
于瀚清與徐劍華「新造船訂單促使世界貨櫃船隊運力供求進入良好平衡狀態」,貨櫃船訂單占現役船隊訂單的百分比正穩定上升,在需求不斷增加、運價創紀錄的時候,幾乎每一家貨櫃航運公司都擁有豐厚的收益,公佈第一季業績,部分船公司的收入超過了2020年全年的收入。航運專家對近期大量的新造船訂單感到有些不安,因為訂單運力已成長到現役船隊運力的17%左右,而在2020年第四季,這一比例還不到10%。根據BIMCO估計,今年到目前為止,新造船的訂單中,絕大多數船舶將在2023年交付,預估約有150萬TEU的運力。2021年將成為自2015年以來貨櫃船交付最繁忙的一年。由於運輸的需求超過可用的艙位和貨櫃,所以運價沒有降低的跡象。港口壅塞和船期延誤的緩解,會在今年第三季開始出現,市場需求依然強勁,航商估計可迎來一整年的旺季。
王夢奇與蘇麒雲「今年的貨櫃航運業比小說情節還要跌宕起伏」,《美國託運人》雜誌(American Shipper)回顧了2021年前六個月,如果今年上半年的航運故事以小說的形式出版,2021年上半年貨櫃航運比小說情節還要跌宕起伏。2020年是航運業最不同尋常的一年,因為航運業一直在努力應對新冠疫情的爆發和影響,而2021年上半年採取了更多行動,進入下半年卻沒有任何緩和的跡象,儘管上半年進口量創紀錄,但零售庫存與銷售的比例仍處於歷史新低。儘管接種疫苗的民眾在服務上花費更多,但商品消費也在上升,在傳統的旺季來臨之際,進口商面臨的在耶誕節前無法上架貨物的風險越來越大,因為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即期運價或租船費率在2022年之前會大幅下降,加上Delta變種病毒正在亞洲肆虐,意味著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供應鏈中斷,或類似於長賜輪和鹽田港事件發生。
戴錫崑與陳燕冰「國際海運契約中約定司法管轄條款的效力」,國際海上運送契約,包括傭船契約及提單,經常有預先約定的司法管轄條款。該條款的作用,是在契約發生糾紛前,契約雙方清楚地約定將糾紛交由那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法院審理。該篇文章以一宗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來解釋說明提單中約定司法管轄權條款的效力。戴錫崑認為在海上運送契約約定司法管轄權時,一定要注意所協議的法院,是否在某方面與該運輸有實際聯繫。另外,所選擇的法院也不得違反級別管轄及專屬管轄的規定。
謝晚媖「萊茵河的航運功能,和德國境內在河岸上的三大河港」,萊茵河(Rhine)為歐洲長河之一,著名於全球,同時亦是世界上航行功效極佳、河運業務極為繁盛的河川之一,就航運業界而言,萊茵河相較於另兩條位於德國境內易北河(Elbe)、威悉河(Weser),萊茵河具有可泛舟行船的水運之利,並於大城沿岸建有多處的大小港埠、碼頭,而較諸他界更為重視其所能帶動的商貿功能。萊茵河在德國境內係流穿過科隆、杜塞道夫與杜伊斯堡等大城市,而此三大城亦皆於河岸闢建有港埠,和英國倫敦港、中國漢口港均屬於河港型態。水運功能便捷發達的萊茵河,在德國北萊茵州內的中下游沿岸地帶,建有科隆、杜塞道夫和杜伊斯堡三座著名河港;易北河和威悉河則各在靠近北海的出海口處,建有亦極具盛名的漢堡港和不來梅港,共同肩負起德國的航運商貿重務。在貨運機能上,河港固然無法與海港較量爭鋒,然而所能呈現的作用亦有極大之績效,確實著有「通有無、暢物流」的厥大裨益。其重要性非但未因日益興盛的陸運和日漸欣榮的空運而斂縮,反可與陸運、空運相結合,而發揮相輔相成的愈大作用,兼收振興航貿與造福大眾的成果。
海商法專欄「合法的貨物與除外的貨物」,定期傭船契約在NYPE 46下,定期傭船人所裝運的貨物,固然必須是合法的貨物(lawful merchandise),但雖為合法的貨物,有此會引發事故或危險的貨物(dangerous cargo),也常為船舶所有人所排斥,而與定期傭船人約定屬於「除外的貨物」(shipment of cargo excluded under the charter),定期傭船人也不得裝運。定期傭船人如違反約定,而裝運定期傭船契約所排斥之貨物,船長當然也應加以拒絕。文中以一宗定期傭船的方式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糾紛進行司法判決。楊仁壽大法官認為被上訴人雖明知損害之發生,惟實際上並不知該應負責之船長、船員之姓名、年籍住所等資料,故對船長、船員之請求權時效尚屬無從進行,被上訴人對上訴人之請求權自亦未罹於時效而消滅。既已約定為除外貨物,則與船舶所有人無涉,要由定期傭船人依約負責。整個判決,由第一審到第三審認定事實,都失去了焦點。
二、202136期航貿專論
| 類 別 | 篇 名 | 作 者 | 頁 |
| 貨櫃市場分析 | 新造船訂單促使世界貨櫃船隊運力供求進入良好平衡狀態 | 于瀚清、徐劍華 | 7 |
| 貨櫃市場分析 | 今年的貨櫃航運業比小說情節還要跌宕起伏 | 王夢奇、蘇麒雲 | 15 |
| 航運法律案件探討 | 國際海運契約中約定司法管轄條款的效力 | 戴錫崑、陳燕冰 | 23 |
| 港埠經營 | 萊茵河的航運功能,和德國境內在河岸上的三大河港(上) | 謝晚媖 | 26 |
| 海商法 | 合法的貨物與除外的貨物 | 楊仁壽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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