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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3期專論文章介紹

一、總編輯的話

全球貨櫃航運準班率指數(Global Carrier Schedule Performance, GCSP)自2020年8月起連續5個月下跌,2021年2月持續下探,再次刷新自2019年該指數的最低紀錄20.86%,鹿特丹、漢堡、洛杉磯、長灘、奧克蘭等歐美主要國際港口依然壅塞,連帶影響亞洲的吉達港和新加坡港也造成壅塞的情況。三大航運聯盟中,2M聯盟的到離港和收發貨服務準班率出現小幅下跌,分別為20.59%和24.49%;海洋聯盟的到離港和收發貨服務準班率均居第2位,分別為15.29%和24.11%;THE聯盟的到離港和收發貨服務準班率分別為10.54%和12.39%。航運公司的準班率目前沒有明顯改善,導致部分航運公司陸續開始增加空運服務,來緩解港口壅塞的情況。

陸天麗與陳珮鈺「航運融資之舟已經駛向了傳統的岸邊」,由於新冠疫情造成的市場不確定性,放大了船舶融資業的問題和困難,導致船舶融資業目前朝向整合的目標前進,而整合的速度有逐漸在加快的趨勢。新冠疫情對船舶融資產生了幾個方面的影響,特別是船舶金融業務的傳統作業方式受到改變,特別是遵守保持社交距離,導致與同事幾乎沒有真正接觸,除了網路電話、電子郵件和直接收到的工作之外,很難看到整個世界正在發生什麼事,因為社交距離影響同事之間的資訊共用,如果這件事持續太久,彼此都會失去聯繫,再也不會像疫情爆發之前那樣緊盯市場的脈搏。因此現在航運融資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艱困,部分原因是產業的變化,其他則是航運業營運監管系統的改變。

張一穎與徐劍華「2020年十家行業監管機構和十家船舶融資機構及其代表人物」,勞氏報業集團(Lloyd’s List)本期針對2020年十家行業監管機構及船舶融資機構的代表人物進行評析,本期代表人物的評析Lloyd’s List團隊考慮的是那些能夠對航運業監管的大規模變化產生影響的人,或者那些在監管方面的行為直接影響航運業的人。

Smooth Bay「談中國的『海事強制令』」,該篇文章先從立法沿革上介紹了中國「海事強制令」(Maritime Injunction)的由來,並從理論上分析其種類、性質暨功能,希望藉此能夠進一步瞭解此一「海事強制令」與所謂的「海事留置權」(Maritime Lien)兩者之間的差別,暨探討其在行使上是否會有「利益衝突」的問題(Interest Conflict),Smooth Bay認為就台灣現行法制缺乏海事訴訟程序法的部分,建議能夠提出更為完善制度的立法,希冀能強化該項制度內應具有的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避免損害的發生暨擴大,暨規避後續判決難以執行等的多項功能性訴求。

海商法專欄「運送人之代理人或受僱人所得主張之抗辯及責任限制」,就海商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而言,主要係規定運送人所使用之船長或其他受僱人,雖與託運人、受貨人或載貨證券持有人無運送契約上之聯繫,不能追究彼等「契約上」的責任,但若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可請求彼等損害賠償時,運送人對託運人、受貨人或載貨證券持有人所得主張之抗辯及責任限制之規定,運送人所使用之船長或其他受僱人仍得主張之。亦即運送人所使用之船長或其他受僱人,基於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對託運人、受貨人或載貨證券持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運送人所得享有免責或減輕及抗辯,運送人所使用之船長或其他受僱人仍與運送人同樣,可以援引。楊仁壽大法官就運送人所得主張之抗辯及責任限制,依海商法之規定,彙整十五點進行評釋。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專欄,本期刊載Noorul Shaiful Fitri Abdul Rahman, Alisha Ismail and Venus Y.H. Lun學者「Preliminary study on new container stacking/storage system due to space limitations in container yard」,海上貨櫃運輸量的增加,所衍生港口區域空間是否足夠?如何在櫃場中堆放更多的貨櫃等相關問題,以及如何充分利用港口區域中可用的有限空間。該篇研究以巴生港為例,透過問卷和現場訪談作為調查工具,針對貨櫃場在港口空間受到限制情形下,對貨櫃堆放系統進行深入的探討,該研究利用因素分析針對貨櫃場空間不足的問題,提出一種新的貨櫃堆放/儲存的創新方法,作為克服貨櫃場在有限空間之下的解決方案。研究結果顯示所提出的解決方案不僅可以提高處理貨櫃的裝卸效率,而且貨櫃的堆放/儲存高度是原來的三倍,還可以提高港口的淨利率。(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2016年Volume 1 Issue 1)

 

二、202113期航貿專論

類 別 篇   名 作 者
航運市場分析 航運融資之舟已經駛向了傳統的岸邊 陸天麗、陳珮鈺 7
航運市場回顧 2020年十家行業監管機構和十家船舶融資機構及其代表人物 張一穎、徐劍華 14
航運法律研究 談中國的「海事強制令」 Smooth Bay 23
海商法 運送人之代理人或受僱人所得主張之抗辯及責任限制 楊仁壽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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