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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期專論文章介紹

一、總編輯的話

進入2021年,在出口需求仍然保持高點的情況下,航運企業、貨主和貨運代理業,就運價上漲的問題進行溝通,將有助於穩定市場,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航運企業在增加運力、航線調整、提高船舶裝卸和空箱調度效率等方面的努力,已有所成效。航運專家也表示從短期的影響因素來看,航運旺季將在近期消失,主要由於歐美等地區的採購力度會逐步減弱,預計在5、6月之後,運價有望逐步回歸正常,市場趨於穩定。

陳珮鈺與徐劍華「2021年世界航運市場的牛熊搏擊情勢淺析」,指出貨櫃航運公司正搭乘跨太平洋航線的強勁需求和高運價的浪潮,然而除非各國經濟狀況改善,疫情得到控制,否則市場反彈很可能只是短暫的。貨櫃運輸的需求能否在未來12個月內持續下去,誰也無法保證的。就整體而言2021年將出現更多的改善,對未來航運業發展的四個有利的因素:疫苗、美國新總統、科技股和新造船訂單,疫苗的研發成功預計會改變消費者的行為,當疫苗有效控制疫情擴散,各國消費者被壓抑的需求釋放,航運股將由谷底反彈。其次美國新總統就任,一定程度上緩解美中貿易戰帶來對股市威脅。另外關於科技股的推動,投資者根據未來潛力購買成長型股票,資金開始從一些大型成長型科技股轉向更具週期性和價值導向的股票,確實會對航運類股票產生重大影響。最後船舶運力供應前景對液化天然氣以外的所有行業都非常有吸引力,新造船訂單處於歷史新低,對未來的航運運價將更有利。

蔡欣怡與朱梓君「貨櫃航運業復甦進程中的困厄」,新冠病毒造成了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嚴重的衰退,破壞各國經濟活動和產業供應鏈,這場危機的影響將是巨大且深遠的。2020年底十五個亞太國家簽署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將進一步把全球經濟轉移到亞洲,然而美國和歐洲顯然低估了這一轉移的速度。因為從長遠來看,亞洲的航運和港口將從該協議中受益,這一協定將刺激區域貿易,並減少與世界其他地方的貿易保護主義相關的風險。全球貿易在疫情爆發至今,受到嚴重影響,貨櫃航運業受到的影響特別大,直至年底情況有所好轉,雖然貨櫃航運業受益於貿易復甦,但在邁向復甦的過程中遭遇了航班停航、供應鏈中斷、貿易運量不平衡、設備短缺等種種挑戰,由於無法預測未來的波動情況,情況何時好轉也仍是未知數,專家建議回歸正常和穩定的經營方式才符合企業的利益。

Smooth Bay「貨物毀損時間的推定」,該篇文章以一宗海上運輸為例,來說明「運送人」與「承攬運送人」之責任限制。Smooth Bay認為「運送人」的責任若依照民法第634條規定,係採所謂的「通常事變責任主義」,而「承攬運送人」的責任,依照同法第661條規定,則係採所謂的「過失責任主義」。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乃:承攬運送人若沒有過失,即毋庸負責,但運送人縱使無過失,仍應負擔賠償責任。至於海商法所採的運送人責任主義,乃所謂的「推定過失責任」,即祇要貨主舉證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係發生在運送人所負責的運送段,即推定運送人應該負責。

海商法專欄「除斥期間之合意延長」,我國海商法於51年修正時,自民法第六百二十三條所定之「消滅時效期間」改為「除斥期間」,並訂其期間為一年。一般而言,當事人是否在法定期間起訴,係屬訴訟要件,法院應依職權調查。因此,是否因合意延長期間,須俟因延長而受有利益者主張後,法院始得就其合意之存否及合意內容,依職權加以調查,故特設延長其期間之規定。當事人合意延長,限於有關運送物之損害,於「損害」發生後始得為之。此與1924年海牙規則,就當事人是否得合意延長,設有明文;如允許合意延長,於當事人訂定運送契約時,若訂有特約,言明於損害發生前可以合意延長,則依第三條第八項之規定,將使合意延長之約定,發生無效與否之疑義。故明訂於「訴因發生後」,予以限制,以杜爭議,不失為明智之舉。再者,依除斥期間之法理,法院應依職權調查,無待當事人援用,始得為之。因之,關於起算點之基礎事實,無須經當事人主張,乃屬當然。從而,依損害發生後所為之合意,而延長除斥期間者,當事人如未就此予以主張,法院仍應加以判斷,自不待言。作者認為實務上透過合意就起訴期間予以延長者,亦迭所常見。又有關延長之合意,無須以特別之方式為之,運送人與受貨人等進行和解交涉期間,應亦視為雙方已默示合意延長。至於此項舉證,應由受貨人負擔。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專欄,本期刊載Grace Wang, Qingcheng Zeng and Lawrence Cliff Ghoram學者「The impacts of deviations from standard daily procedures on stock performance – a case study of Carnival Cruise Line」,嘉年華郵輪公司(Carnival Cruise Line, CCL)是公認最大,最積極的郵輪營運商,在2013年包括所有子公司在內,其市場佔有率為48.3%。CCL在可靠度和高服務品質方面擁有良好的記錄,但是在過去的十年裡,其日常服務操作方式開始與標準的作業流程出現差異,進而影響其績效表現。該篇研究目的為觀察偏離日常標準程序對公司績效的影響,研究使用時間序列經驗模式來分析事件發生變化後公司績效受到短期還是長期衝擊,並搭配多變量線性回歸,來找出真正影響CCL績效的因素。研究結果顯示事故發生不僅影響CCL的績效,而且還會影響公眾的看法,而CCL最受歡迎的目的地加勒比海附近每年8~10月的颶風增多,造成事故增加進而影響日常服務操作方式。熱帶風暴和颶風等天氣問題儘管不影響長期趨勢,但確實會影響郵輪公司股價的短期走勢,這些事故對郵輪的乘客和居民的影響一直持續,因此減少事故的數量相當具有挑戰性,然而氣候因素也為CCL的管理模式提供了改善的機會。(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2018年Volume 3 Issue 1)

 

二、202106期航貿專論

類 別 篇   名 作 者
航運市場分析 2021年世界航運市場的牛熊搏擊情勢淺析 陳珮鈺、徐劍華 7
貨櫃市場分析 貨櫃航運業復甦進程中的困厄 蔡欣怡、朱梓君 14
航運法律案件探討 貨物毀損時間的推定 Smooth Bay 21
海商法 除斥期間之合意延長 楊仁壽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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