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編輯的話
德魯里(Drewry)彙整世界貨櫃指數(World Container Index,WCI),統計2022年初以來,世界貨櫃指數下跌16%,全球2大航線的「上海—洛杉磯」和「上海—紐約」,則分跌下跌17%、16%。分析原因包括聯準會(FED)升息措施、通膨飆漲,加上上海持續封城打斷了大陸出貨物流,而歐美各國的消費者也開始減少購買商品,進一步壓抑貨櫃航運需求。雖然世界貨櫃指數目前還是高於疫情前的水準,不過預計在年底新船投入增加運力,屆時通膨壓力如無法有效減緩,提振消費支出,指數曲線預料將持續下探。
王夢奇與徐劍華〈美國港口輸送量將繼續保持興旺〉,近期航運業持續關注供應鏈面臨中斷危機時有可能產生的衝擊,尤其是對美聯儲政策的決定,影響層面包括對股票和債券的幾十萬億美元的資金流動。而供應鏈壓力的風向指標有很多衡量的方式,包括即期匯率指數、新的美聯儲指數、衡量運輸時間的指數,另一種衡量壓力的方法,是觀察洛杉磯/長灘港的進口貨櫃量的變化,因為洛杉磯/長灘港處理全國40%的進口貨櫃,而進口的需求是受到季節性和經濟因素產生波動。近幾個月港口的壅塞,造成大量的貨櫃離岸積壓,洛杉磯/長灘港貨櫃進口的變化無法真實反映進口需求的變化,而是反映了洛杉磯/長灘港管理系統處理進口量的變化。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洛杉磯/長灘港進口量與前一個月相比有所上升,說明陸運瓶頸情況獲得緩解;如果洛杉磯/長灘港的進口量下降,意味著陸運的阻礙正在惡化。自巴拿馬運河拓寬以來,貿易流向美國東岸的趨勢一直在成長,這種貿易擴張的催化劑是為了規避西海岸的壅塞,加上不斷進行投資使得東岸港口能夠容納更大的船舶,貿易喜歡通過暢通的管道流動,而這正是東岸所能夠提供的,部份具有前瞻性的貿易指標預示著東岸港口將迎來另一個輝煌年度。
陸天麗與蘇麒雲〈貨櫃船在航行途中發生事故的法律問題引起關注〉,貨櫃船在海上航行途中,發生貨櫃落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有3點,一是貨櫃船發生事故;二是遭遇惡劣天氣;三則是貨櫃船舶裝載不當和貨櫃綑紮不當,其他還有缺乏航海技能和導航決策、船岸通信故障、積載和航行規劃,甚至是船舶設計問題等。從2020年11月到2021年2月,約有6艘大型貨櫃船損失了3,000多個貨櫃,包括日本ONE Apus損失約1,800個貨櫃,Maersk Essen損失約750個,Maersk Eindhoven損失約260個,還有3起較小的事故,損失將近200個貨櫃。如此多的船舶在短時間內中遭遇海損是不尋常的,雖然落水貨櫃的詳細情況仍在調查中,以日本ONE Apus為例,如果落水貨櫃的數量接近船舶管理公司NYK Shipmanagement公布的1,900個,這將是除船上沉沒或火災外,因天氣相關事件造成的最大貨櫃損失。因此首要任務是讓船舶和船員安全抵達港口,船舶停泊後將需要一段時間來卸下留在船上的貨櫃,然後將對丟失或損壞的貨櫃確切數量和類型進行徹底評估,當船舶在港口被認為安全時,將與船旗國、航商和相關海事當局一起進行全面調查,也因為短時間內有多起事故發生,以至於海損和共同海損問題引發了廣泛的關注。
陳興時〈以色列海法港已正式啟用 將坐穩地中海東岸最大港〉,海法(Haifa)是以色列北部的港口城市,是一座可全年營運的深水港和最大之國際商港。臨近國家黎巴嫩的貝魯特港,在2020年時曾因港區內發生重大爆炸,以致港埠陷於嚴損、混亂狀態而亟待整建,遂使同處於地中海東岸的海法港,業務反倒更為忙碌,地位也益加重要;就貨運業務而言,海法港每年裝卸的貨物量已可超逾3千萬噸,在港埠內就業的員工近約1,000名。近年以色列引入中資企業的資金以進行海法港自動化貨櫃港區的建設,並於完工啟用後起算,可擁有25年之經營權。嶄新的貨櫃作業營運區已在2020年底建造完工,並且在度過試營運階段後,於2021年9月1日正式啟用。為此海法港是以色列發展航貿業務的首要主力港口,今在完成新港區的興建並已進入正式營運,日後之前景極被看好,勢將可為以色列的經濟民生和國家實力帶來更多的效益。
海商法專欄〈傭船費的支付方法〉,定期傭船人支付傭船費,必須以「現金」為之,端在使該項支付,不能取消,使船舶所有人能夠立即的使用該項傭船費。惟所謂「現金」云云,包括在商業實務上,與現金等同價值的支付方法,舉凡「銀行內部的轉帳」、銀行匯票或「銀行支付傳票」等,甚至倫敦通貨結算方式之付款委託書等,也都被視同以現金支付。該篇文章以TENAX STEAMSHIP CO. LTD. v. THE “BRIMNES” (OWNERS) (THE “BRIMNES”),針對Brandon法官的見解進行說明,並獲得上訴法院Edmund Davies L. J.法官的肯定,並為Lawton法官在MARDORF PEACH & CO. LTD. v. ATTICA SEA CARRIERS CORPORATION OF LIBERIA (THE “LACONIA”)一案所引用。楊仁壽大法官認為在商業實務上,可增加合理確實性的作用,因而為業界所認同,認為只要符合商業實際的支付方法即可。與此相類似的情形,就是「戶頭間的轉帳」,也一直被業界所使用。如果定期傭船契約所指定船舶所有人有戶頭的銀行,定期傭船人的銀行也有戶頭時,則定期傭船人的銀行,對船舶所有人的銀行,也可指示將必要的金額,從自己的戶頭轉帳到船舶所有人的戶頭之內。但於此情形,究竟何時才算傭船費已支付呢?這一問題,在The Brimnes一案,亦同時被解決了。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專欄〈An investigation on behavioral biases in ship investments of small-sized shipping companies〉(Ersin Firat Akgul, Ismail Bilge Cetin),船舶投資對航運業的長期營運非常重要,錯誤的船舶投資可能導致財務資源的浪費,並導致從事該業務的公司破產,因此決策者的認知能力變得越來越重要。該篇研究採用質化方法,採用Wolcott(1994)的系統方法和Miles & Huberman(1994)提出的行動流程進行分析,透過對參與者蒐集的數據,探討了市場時機、船舶規格、船舶投資者的概況和商業模式以及船舶融資等主題。研究結果發現市場時機被認為是正確解讀市場並獲得商業和技術最新數據的能力,對於實現船舶投資的有效性至關重要,該篇研究的結果與過去學者的研究一致;其次,家族企業決策機制的研究結果以及家族擁有的航運公司的分析決策投資船舶的趨勢與Scarsi(2007)的研究結果一致;船舶規格根據該篇研究的結果,船舶投資者傾向於選擇配備知名機器和輔助設備的船舶;最後船舶融資和從眾效應作為行為偏差分析,由於船舶價格急劇下降,不可能將這些船舶視為抵押品,在融資條件較好、幾乎人人都投資的環境下,買船難以抗拒,很多市場主體都遵從多數投資,與該篇研究的結果一致。(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2021年Volume 6 Issue 4)
二、202216期航貿專論
| 類 別 | 篇 名 | 作 者 | 頁 |
| 國際航運訊息 | 美國港口輸送量將繼續保持興旺 | 王夢奇、徐劍華 | 8 |
| 運輸法律 | 貨櫃船在航行事故中的法律問題引起關注 | 陸天麗、蘇麒雲 | 16 |
| 航港經營 | 以色列海法港已正式啟用 將坐穩地中海東岸最大港 | 陳興時 | 25 |
| 海商法 | 傭船費的支付方法 | 楊仁壽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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