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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發展專業航運服務業現況(下)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nd Maritime Industry

王怡婷、許書耕

 

 

新加坡

 

新加坡擁有優越地理位置及高效率的港口作業績效,且實施新加坡船舶登記制度(Singapore Registry of Ships,SRS),是新加坡船隊於近年有顯著成長的主要原因之一。與香港相同,新加坡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MPA)承認9個船級協會所發給之船級證書,船級社可代表MPA對新加坡船舶進行法定檢驗和簽發相關證書,而船級社須接受MPA的監督和審計。新加坡透過承認多種船級協會制度,使航商在將其船舶登記為新加坡籍時,可以減少重新入級之困擾及成本,此亦吸引西歐、美國及中國等國際航商之船隊登記為新加坡籍,而不必重新檢驗入級、丈量及發證或採雙重船級(Dual Classification),故新加坡允許船舶所有人自由選擇前述之驗船協會之作法,也使其在經營上有著相當大的彈性空間。

在發展海事仲裁部分,新加坡發展與香港類似,在1965年獨立建國之後依舊保持適用英國法,因此海商法為新加坡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法律制度也是建立在英國法律制度基礎之上。新加坡政府積極推廣把仲裁和調解作為糾紛解決的一種方式,作為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新加坡法院,也配合支持政府推行的政策,基本上法院對於法院對仲裁的態度採積極支持並最小化干預。同時新加坡政府也積極致力於讓新加坡成為國際商業仲裁中心,透過積極發展仲裁機構,如於1990年成立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Singapor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SIAC),以及新加坡海事仲裁院(Singapore Chamber of Maritime Arbitration,SCMA)等,為海事和國際貿易仲裁提供中立,具有成本效益和靈活的框架,以滿足實務所需,並此外根據實務需求不斷更新新加坡的法律,例如新加坡海事仲裁院現已推出第4版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仲裁規則,對新加坡海事仲裁院的仲裁過程進行了精簡,旨在滿足實務界不斷變化的需求,並使該規則對使用者而言更方便易用,已於2022年1月1日起適用於新加坡海事仲裁院的仲裁活動。

新加坡海事教育之口碑更是眾所皆知,這是由於新加坡蓬勃發展的港口業務規模,擁有龐大的海事人才及船員需求,因此透過向全球攬才,做為解決人才需求之方法。在新加坡理工學院(Singapore Polytechnic)設立具學院形式的海事專業學校(Singapore Maritime Academy,SMA),並設立眾多獎學金和國際專業證照課程與認證。SMA設有輪機工程、海事運輸管理、航海等專業領域的科系,目前學制為3年制的證書課程。其中航海學專業文憑課程(Diploma in Nautical Studies),規定學生必須完成一年的海上訓練,畢業後可獲得文憑及國際認可的專業3級能力證書 (Certificate of Competency,CoC)資格,學生入學前即受雇於船運公司。另外透過新加坡海事學院與其他海外海事大學的合作關係,取得文憑且達到一定成績資格的學生,可於國際知名的合作學校繼續深造,例如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海事學院,英國普利茅斯大學及英國南安普頓索倫特大學等。

新加坡海事學院強調具備實務經驗的師資、先進的設備及產業合作關係,並設立眾多獎學金和國際專業證照課程與認證,廣納各國海事人才及船員。因此,在新加坡,可以看到來自中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等地方的領港,港口與船舶上,更能看到他們招聘自各國的高階海事人才。另外包括許多特殊船舶(如LNG船)的船員訓練,在新加坡也有相對應的專門課程。

新加坡具備航運中心發展優勢,吸引超過20家以上全球領先船舶經紀業者在新加坡營運,目前世界級(前8大)船舶經紀業者,均選擇在新加坡設立營運據點。2016年新加坡交易所現金收購波羅的海交易所,進一步擴大新加坡交易所的事業版圖。此外,新加坡政府在2004 年推出專門針對航運物流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特許航運物流企業計畫(Approved Shipping Logistics Enterprise Scheme – ASL),鼓勵成熟的船舶代理、船舶管理公司和國際航運物流營運商將新加坡作為主要營運基地。獲得特許的企業,可以享受所得增加收入不少於10%的優惠稅率(a concessionary tax rate),並且此優惠期限長達10年。另推出船舶經紀人的稅收優惠(Ship broking and Forward Freight Agreement (FFA) Trading Incentive),對從事船舶經紀活動或遠期貨運協議交易的公司,其收入給予10%的稅率折讓可能免税。

新加坡亦同步積極發展船舶管理業,其境內的Synergy Marine Group也是名列前茅的船舶管理公司,總部設在新加坡,過去幾年成長相當快速,從2016年的100艘完全技術管理的船舶,到2020年底超過350艘,已為全球船舶管理公司的領導者。此部份歸功於該國的特許航運物流企業計畫(ASL),鼓勵外國船東將船隊懸掛新加坡旗,新加坡政府針對核准的船務代理業、船舶管理公司、海運貨運承攬業及物流營運商的合格收入,給予10%的稅率減免。

 

中國上海

 

中國屬於透過政策強力干預與推動航運政策的政治體制。在海運仲裁發展方面,中國於1994年實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目前在上海有2個專門處理涉及海事的仲裁機構,分別是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China Maritime Arbitration Centre – CMAC)在2003年設立的上海分會,以及由上海仲裁委員會於2009年設立的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 (Shanghai Arbitrati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Shipping – SACIS)。

海仲委經過超過50年的發展,處理了大量的海事糾紛,累積豐富仲裁經驗,已達全球市占率約10%。其上海分會自成立以來,也已受理超過200餘件案件,爭議標的金額超過14億元人民幣。由於中國的海事仲裁都是機構仲裁,並且受到《仲裁法》的嚴格規範,因此快速及高效率,為中國海事仲裁的一個獨特優勢。以海仲委上海分會為例,仲裁案件必須要在6個月以內作出裁決,而實際平均結案期則為63天;至於適用快速審理的簡易程式,則只需最長 3 個月就能做出裁決。此外,海仲委和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的仲裁費都是根據爭議標的金額的百分比來計算,因此花費相對便宜。

航運業是一個資本密集且投資風險大的行業,不論在新造船舶或購買二手船時均須作完整且長遠之營運評估。船舶購置是航運企業最大的成本支出,對航運業者來說,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取得資金,是最主要的融資管道和手段。從事船舶金融的銀行會進行船舶資產抵押,再將航運業者船舶購置(包含購買二手船舶或建造新船)所需的資金,轉借給公司或個人。除此之外,金融機構還提供各種符合船東需要的服務,如售後回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債券、現金管理等。而中國在國際船舶金融產業發展上亦漸趨重要重要的角色。

中國政府推出的一帶一路策略,涵蓋包括航運、物流、金融領域,利用其充裕的資金來搶占國際船舶融資市場份額,更使其擴大航運金融規模,透過融資投資於一帶一路沿線港口,更擴大中國航運金融規模。隨著中國在國際金融市場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以及面對國內及國際新造船舶大量融資貸款需求,中資銀行在船舶融資市場當中開始扮演重要角色。雖然中資銀行涉足這一領域時間不長,尚缺少足夠經驗來獨自應對牽涉面廣且複雜的船舶融資業務,但從目前的形勢來看,中資銀行已經急不及待地想要利用其充裕的資金來搶占國際船舶融資市場份額。

中國目前已有2家金融公司名列於全球10大船舶金融業,分別為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銀行。依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FCI)在2021年3月公佈指數排名,上海在全世界排名第3,已超越新加坡及香港,成為亞洲競爭力最強的金融中心,顯示中國船舶金融業已在國際嶄露頭角,目前已是國際上重要的船舶資金來源。

目前,中資銀行在國際船舶融資市場主要呈現2個特點:首先,透過政策強力干預與推動,中資銀行更多地會選擇向本國航運企業以及船舶製造企業進行貸款融資;其次,在參與的國際船舶融資項目中,中資銀行往往會選擇國際知名企業作為其融資貸款對象,並且所涉及融資專案或多或少要含有中國元素,例如在外國船東新造船專案中,要求選擇中國造船廠。此外,如果外國船舶融資申請人在未能滿足上述2點要求的情況下,亦可選擇利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貸款提供高達95%的信用擔保的方式取得中資銀行的融資貸款。

此外在海上保險部分,海上保險是中國保險業的起源,也是中國保險市場重要營利來源,2015年,上海的船舶險和貨運險總保費收入達到36.85億元,占全國航運保險保費收入的27.47%,其中船舶險占全國船舶險保費收入的45.52%。此外中國已在2013年於上海成立首家專業性航運保險社團組織──上海航運保險協會,積極讓中國海上保險業能在國際海上保險占有一席之地。目前中國太平洋保險、中國人民保險、中國平安等11家保險公司先後在上海設立了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共有54家保險公司在上海經營航運保險直保業務,3家再保險公司從事與航運相關的再保險業務。

船舶經紀服務業市場隨著全球船隊的增長及海運量不斷增加而日漸繁榮,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18年全球船舶經紀服務業業的市場總值為1,237.7百萬美元(約為新台幣358.9億元),預估在2027年時可成長至1,599.9百萬美元。各地的重要船舶經紀業務中心多位於英國倫敦或新加坡,然而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目前上海也是世界知名船舶經紀業者設立營運據點之所在城市,中國的市場規模將以4.1%成長率在2027年達到 2.936億美元。

 

發展專業航運業的關鍵因素

 

專業航運服務業的所有服務間都是相互關聯,即使每家公司可以獨立提供服務,但航運業的許多流程(例如船舶買賣、租船和爭議仲裁)通常會涉及來自多種專業服務,也因此提升其中一種服務能量,往往可加強其他服務能量,形成一種集群效果,如此一來,如何推動形成高端航運服務產業群聚,為最核心的關鍵因素。而群聚的形塑,涉及到數項因素,依次討論:

首先是船東及船舶入籍數,由於船東是所有服務的主要需求者,若聚集船東設點或鼓勵外國船東將船隊入籍,自然能帶動當地服務需求量,因此政府會透過稅制及稅賦優惠、註冊制度、融資便利度等來吸引船東進駐或提高船舶入籍意願。此由前述蒐集之資料顯示,香港為大批船東匯聚的地點,新加坡積極透過各種制度吸引外國船東進駐,又中國透過各種手段扶植國內船東,截至2021年1月,以船東擁有的船噸數統計排名,中國排名全球第2,僅次於希臘,而香港和新加坡分別排名第4跟5,另若以船舶入籍艘數統計排名,香港和新加坡分別排名全球第3及第4名,中國排名第5名,顯示船東數及船舶入籍數是構成發展國際航運中心的良好基礎及優勢。

但由於通訊技術突破,服務提供者與船東間的距離已不再是構成交易的障礙,換言之船東所在地或船舶登記地,一國擁有大量船東或吸引船舶入籍,並不能保證能成功發展成服務產業群聚,以英國為例,其擁有的入籍船噸數比例較低,但仍成功發展航運服務業聚落,顯然船舶的商業管理地點(commercial management),即船東在決定租船、銷售和購買船舶時做出決策的地點,或許扮演另一重要地位。

船舶的商業管理地點需要眾多船舶經紀人、金融和律師等專業服務,此高需求連帶帶動當地服務業的發展,從本研究蒐集結果顯示,中國及新加坡分別透過政策引導、獎勵措施或租稅優惠,吸引許多全球領先的船舶經紀業者,到當地設立營運據點。中國受惠於經濟快速成長,且為航運船隊大國,加上成立上海航運交易所等,當前已是知名船舶經紀業者設立營運據點之所在地,據預測中國的市場規模年成長率將高達4.1%。

位居重要的貿易路線影響該國港口吞吐量,蓬勃的航運活動及港口吞吐量,自然會吸引眾多航運公司、租船人和高端航運服務供應商聚集,形成群聚效應,例如港口吞吐量排名全球前2大的新加坡港和中國上海港等。

資金融通便利性對航運業者極為重要,因為航運業是一個資本密集且投資風險大的行業,不論在新造船舶或購買二手船時均須作完整且長遠之營運評估,其中資金規畫與融資成本,更為其首要關鍵。便利的船舶融資管道,不僅吸引船東匯集,蓬勃的船舶金融交易,亦會連帶吸引周邊專業服務需求,提高對船舶經紀及法律專業人士等需求,而形成群聚效應。以中國為例,中資銀行積極參與船舶融資市場,提供國內及國際新造船舶大量融資貸款需求,10年來大力推動融資租賃行業,中資銀行已逐漸在國際船舶融資市場嶄露頭角,是全球船舶融資市場的大金主,市占率達7.3%。此外要發展船舶融資,需擁有強大的金融服務集群,香港為亞洲國際金融中心,已形成金融服務產業群聚,國內有許多提供船務融資服務的銀行。

由於專業航運服務業屬於高知識密集產業,專業勞動力為高端航運服務業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投入,因此需具備大量高技能人才,才能形塑或維持一國內高端服務業的品質及能量。而教育及開放勞動政策是維持一國專業人才數量的基礎。例如新加坡的海事教育擁有高度國際知名度及良好聲譽,除得以培養國內高端海事產業群聚之人力需求,其開放的勞動政策,能吸引海外專業人才,回饋到國內的海事教育及研究,達到相輔相成效果。

海上交易牽涉眾多爭議,需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一國的司法體系、法律的國際化程度及爭端解決機制,除牽涉到海事法律業發展外,連帶影響海上保險及金融業等。發展海事法律也牽涉到一國的司法體系及爭端解決機制,此包含如該國法律於全球之普遍適用性,也就是其海商法律的國際化程度,以及是否具備高水準的司法體系及海事法院,又海商法判決的深度,亦即其對海商法律的解釋與適用技能。此特點表現在英國、香港及新加坡。英國具備優良司法體系,培養出許多海事專業律師事務所,擁有400多家專注於海事法的律師事務所。香港擁有多家本地和海外的海事專業律師行,聘任擔任船公司及保險公司的法律顧問。香港的仲裁法與國際接軌,外國律師及商人會選擇到香港進行國際仲裁,但近期其仲裁地位受到與中國關係的影響。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案件量已與倫敦並駕齊驅,又因新加坡在美中緊張關係中具有中立地位,其受理的新案件數大幅成長。另外中國政府透過政策推動,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50年的發展,擁有大量的海事糾紛累積豐富經驗,且海事法院的建立,有助於專業解決海事糾紛,使遭遇海事糾紛的公司更樂於接受以中國作為仲裁或爭訟之地。

由以上整合觀之,專業海事服務業航運服務業成功之關鍵因素為形成產業群聚,而如何形成產業群聚,其必要及充分條件包括船東數多寡、船舶入籍數、是否為重要的船舶商業管理地點、專業人才養成及吸引、完善的法律制度、新興技術發展與應用導入程度等7項關鍵因素,而前述許多條件的形成都大量仰賴政府支持,結合產業能量的建構,才能逐步推展開形成正向循環的產業生態鏈。

 

 

參考文獻

 

  1. Pricewaterhouse Coopers (PwC), The UK’s Global Maritime Professional Services: Contribution and Trends, Published by: 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 2016.
  2. Pricewaterhouse Coopers (PwC), Catching the Wave: UK maritime professional services competitiveness study, Published by: 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 2019, 56.
  3.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推動臺灣發展高端航運服務業之關鍵因素與可行性分析報告,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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