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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5期專論文章介紹

一、總編輯的話

2019年貨櫃航運業謹慎樂觀的前景展望

2019年轉眼已逾一季,貨櫃航商公佈了2018年全年的營運利潤。接下來,2019年將是怎樣的前景與發展?

首先,監管、地緣政治和持續的運力供需問題,將繼續影響貨櫃航運業。為了避免危險,航運公司必須謹慎行事。

到2020年,整個商用航運船隊安裝洗滌器的數量僅可能達到1500艘,而目前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僅限於少數的郵輪和近海船舶,因此低硫燃料將是世界貨櫃船隊中大多數船舶的唯一選擇。因此,燃油所增加的成本要由誰來負擔?如何將成本轉嫁給託運人?已是貨櫃航商在面臨運費調整及合約運價談判所要積極面對的事。

中美貿易戰對航運的影響業已呈現,而英國脫歐處理之不確定性更讓貨櫃航商憂心。在運力供需方面,貨櫃航商將以各種手段限制運力供應的增加,包括拆船、推遲接收新船和減速航行。

本期作者曹穎及徐劍華「2019年貨櫃航運業謹慎樂觀的前景展望」一文,針對上面各項因素,綜合Lloyd’s List的數篇專論,作了分析與探討。

 

IMO限硫實施準則2020年施行

自2020年1月1日起,船舶用油的含硫量,必須從原本3.5%之內的許可值,調降至0.5%的範圍內,此項規定被海運界泛稱為2020年生效之限硫令。至於船舶如何實施,以符合限硫令,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發佈了《船舶限硫令實施計畫指南》,以協助航運業者應對新的限制。而有關燃料油含硫量的查核、違規船舶被查獲後的處置,以及相關港口國從事管理和在船上取樣準則的修訂草案,亦被列入於IMO本(2019)年二月PPR6的會議討論。

依據上述的實施計畫指南,在限硫令屆臨之前,航運業者應做好準備,並宜提前考量船舶使用不同類型燃料的技術能力、不同類型燃料的相容性、採取裝設「洗滌器」及機組人員進行轉換步驟的操作與培訓。

IMO部分成員國(主要為巴拿馬、賴比瑞亞、馬紹爾群島等船旗國)、航運組織,甚至美國白宮發言人曾出面表示希望延遲實施時間或有緩衝期等提案,但均因IMO堅定推動限硫令的決心而未能獲得同意。

本期作者陳建興「IMO限硫實施準則2020年施行」一文,就以上情形,作了報導。

 

2018年度世界航運業界十大女性(下)

本期續上期作者曹穎及蘇麒雲之「2018年度世界航運業界十大女性」一文,對其他入選人員之事蹟及對航運業之重要或影響力,作了完整的報導。

 

海商法專欄

電匯疏失之損害賠償範圍

本刊前二期均就「定期傭船人電匯傭船費,因銀行匯款程序過失,肇致船舶所有人未能準時收到傭船費採取『撤船』行動,而向匯款銀行請求損害賠償之訴案」,提出探討。

本期楊仁壽大法官續以「電匯疏失之損害賠償範圍」一文,進一步討論該等匯款銀行的責任,以及判決所示損害賠償之範圍,是否得宜?作進一步法理上的探討。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專欄

Protectionist vs.liberalised maritime cabotage policies: A Review (Part 1)

Cabotage通常係被指為「沿海航行」(coastal navigation)、「國內航運」(domestic shipping)或「沿海航運/貿易」(coasting shipping/trade)。其實質的意義則是指一個國家或區域的國內水域、沿海航線或國內港口間之航行及客貨運輸,限制由該國或區域登記註冊之船舶始能擔任,也就是「國內專屬運輸權」的涵意,此意味著將外國籍船舶排除在國內客貨運輸之外。依據文獻顯示,葡萄牙似乎是15世紀第一個實施Cabotage制度的國家。

世界貿易組織在貿易暨服務業貿易總協定的航運談判中曾就Cabotage的議題,進行研究與討論。而Cabotage在涉及歐盟競爭規則的應用方面,一直被認為是一個非常微妙的議題。

本期轉載MAritime Business Review學術期刊Vol. 3 Issue: 3, pp.210-242之「Protectionist vs. liberalised maritime cabotage policies: A Review」一文,針對歐洲經濟區(EEA)成員國和世界其他國家地區的cabotage制度進行調查,同時對實施Cabotage制度的國家及類型進行分類,找出這些實施cabotage制度的理由和各自政策措施工具背後的原因。

本研究指出,在歐盟立法框架之下,對於cabotage市場的開放區分為二類,一類是屬於全面開放cabotage 市場的國家,包括英國、愛爾蘭、丹麥、荷蘭和比利時等國,另一類國家,包括希臘、葡萄牙、西班牙、芬蘭及瑞典,他們只對EEA成員國開放cabotage市場。而隨著英國退出歐盟,預計將來會發生變化,因為英國將無法進入歐盟成員國的沿海市場。

本文對各國採取自由放開cabotage市場或採取保護主義cabotage政策所持的理由作了整理與歸類。由此可以觀察出,全世界只有少數幾個國家在推行自由放開的cabotage市場,而且大多數國家都是主張保護主義的cabotage政策,其政府則透過某些措施或型態,來控制參與這些cabotage市場的外國船舶數量。

由於本文內文豐富,鑒於篇幅的考量,特分part 1、part 2二期刊登。

 

二、201915期航貿專論

類 別 篇   名 作 者 頁
貨櫃市場分析 2019年貨櫃航運業謹慎樂觀的前景展望 曹穎、徐劍華 7
國際海事資訊 IMO限硫實施準則2020年施行 陳建興 14
航運市場回顧 2018年度世界航運業界十大女性(下) 曹穎、蘇麒雲 21
海商法 電匯疏失之損害賠償範圍 楊仁壽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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