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編輯的話
船舶航行時,運轉推進的主機與發電機會因燃油燃燒而排放廢氣。船用燃料以重油為主,燃燒生成物包括:CO2、NOX、SOX、碳粒(particulate matter, PM)。CO2是造成地球溫室效應的關鍵氣體,NOX和SOX是形成酸雨的元兇。
隨著船舶燃油對大氣造成的汙染日趨嚴重,而硫排放和引擎無關,因此必須使用低硫燃料才可滿足環保要求。根據IMO的資料顯示,船舶年排放的硫氧化物約占世界硫氧化物排放總量的4%。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1997年議定書決定增加附則VI—防止船舶空氣污染規則。
這項嚴格的環保法規勢必增加船運的成本,面臨國際航運的競爭,各航運公司必須謹慎因應。航商研擬採行的方案包括裝置脫硫設備、直接使用低硫燃油或使用替代性燃油。本期黃婧洋女士對此作了完整的報導。
二、201834期航貿專論
| 類 別 | 篇 名 | 作 者 | 頁 |
| 航運市場 | 船舶使用低硫油 | 黃婧洋 | 5 |
| 海商法 | 託運人聲明貨物價額的高或低 | 楊仁壽 | 7 |
| 貿易動態 | 中美關稅戰的多角度觀察 | 季曉雯、徐劍華 | 10 |
| 國際海事資訊 | 航運限硫令面面觀 | 徐逸橋 | 14 |
| 航港經營 | 美國政府完成對Gulftainer公司審查,正式授予其威明頓港之經營權 | 陳義文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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