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義文
台中港自建成為商港以來,迄今之沿革演進
台中港處於台灣西部瀕海平直沙岸的中央位置,水域、陸地面積各約960公頃、2,800公頃,港區總面積為3,760公頃,港務機關和經營運作部門主要是在台中市的梧棲區,部分泊地、碼頭則延布至北側的清水區和南側的龍井區。台中港是由遠昔的蕞爾漁港,因為時代遞嬗、載貨通商需求逐期迭增之後,甫於1970年代大舉擴建所形成的國際商港。就地理環境言之,西鄰台灣海峽的台中港得以東邊的大台中直轄市為廣大腹地,北以大甲溪與苗栗苑裡相接,南以烏溪(大肚溪)趨臨彰化伸港,而台灣中部火力發電廠則在港區的西南端。
台中港與另之高雄港、基隆港、花蓮港同為台灣4大國際商港,以港務機關的坐落地方言之,分別距離北、南兩地的基隆港、高雄港約110浬、120浬,並因僅距對岸的廈門港136浬,故又極適合作為兩岸連通航運的港埠。其之初始現代化得溯自日治時代後期,斯時曾因在梧棲當地完成商港用地之徵收與設計規劃,而在各界期待下進入「新高港」(梧棲港在日治後期的定名)之施工階段;後因二次大戰爆發,原之建材移作他用而致工事停頓,未能拆移者只好任其就地荒廢。台灣光復、我國政府遷台20餘載,並在工商經濟逐年發達、航運貿易日漸起飛下,鑒於貨物吞吐、對外通商之強烈需求,遂於1972年重新展開建港工程,而且被列為當時宣騰國內外的「十大建設」之一,亦是十大建設中和發展海運、促進航貿最為密切者(註1)。在萬眾矚目下,台中港係於1976年完成第一期工程後旋即投入營運,「台中港務局」(現因管理和營運部門的分隸,故而轉由臺灣港務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經營)則於同(1976)年7月1日成立,後續的工程如二期者仍戮力進行。
現今,台中港主要所在地的台中市梧棲區,舊昔居民在靠海吃海的地緣環境下,常以下網牽罟的方式捕漁為生,乃有「網罟寮」之泛稱,復因位處「鰲峰山」之西麓及今清水區西側5條小溪圳的會合叉口,故又名「鰲西」及「五汊」。因瀕海緣故,清朝時期五汊港已初具商港規模,並形成台灣中部僅次於彰化鹿港之港埠,得與大陸福建的泉州(又以惠安為主)、廈門乃至浙江的溫州等地通航貿易,商賈旅客不絕於港,洋行客棧聚集,若有「港市合一」之態。不過,梧棲海岸因海潮流動關係易致漂沙沈積於海岸,導致船隻進出港域的擱淺風險,民間乃至官方尚難有效處理,因而吃水較深的的商船屢改由在其南邊,為大肚溪出海口右岸(面對大海的右邊岸帶,即大肚溪北岸)附近的「土角窟港」(註2)進出。
晚清年間,地方士紳扣合原地名「五汊」之音而更名為「梧棲」,寓涵「鳳凰非梧桐不棲」的雅意,孰料未久之後即因甲午戰爭而致台灣於1895年割讓予日,原本和大陸頻有通商的梧棲港遂暫因和對岸的航貿業務驟減而告沈寂一段時日。19世紀晚期,梧棲港連同其他港口,被台灣總督府列定為「特別輸出入港」(註3)之一,可供航自對岸的船舶入港裝卸貨物;惟至日治中期,台灣與對岸貿易額減少,兼以該時之駐臺總督府大力發展其他地方的港灣建設,趨於沒落的梧棲港遂在1932年12月被撤銷「特別輸出入港」名銜,之後好一陣子皆鮮少有商船入出其間。
再至日治後期,因台灣的工商漸趨繁榮,海線鐵路亦已興建通車,總督府便亟思重振港埠、航運業務,而衡酌選於瀕海的梧棲擴大投資建港,至於頻因漂沙造成的淤積問題,則可藉由定期疏浚以化解其事,迄今亦是此然。更由於日本帝國已於1930年代晚期,全面入侵華夏又大力推展「南進」政策,必須加強中台灣的產業發展與對大陸沿海和南洋的海運,以彌合高雄及基隆南北2港距離過遠的缺失,台灣總督府乃在多方考量後,爰於1938年制頒「梧棲築港計畫」,選定梧棲港作為擴充中部商港的預定地,同時兼具漁港、工業港之功能。
翌(1939)年,總督府引取「新高山」(即台灣的玉山)之名,將梧棲港易稱為「新高港」,並於該年9月25日舉行「築港開工典禮」。越2年、即1941年,官方又進一步公布「新高港都市建設計畫方案」,係合併斯時有「海線鐵路第一大城」之大甲郡轄下的清水町、梧棲町與沙鹿町等町共同組成「新高市」,儼若有「港市合一」之構想(註4)。只是,迄1944年時日方備受戰況失利、資金短絀和美軍連番轟炸等衝擊,使得包括新高港在內的多項在台重大建設只得陸續停頓。新高港之外,另一在中台灣同樣停擺的著名工程,乃是跨越濁水溪、旨在連接彰化、雲林2地的西螺大橋了,爾後之復工以重新闢建梧棲港,則是歷經4分之1世紀以上的歲月哉(註5),並將梧棲港易稱為台中港。
1960年代,台灣經濟逐漸起飛、進出口業績急速攀升,並致高雄、基隆2大商港出現擁塞情形,政府乃研議另於中部闢設新港以善加因應,經過1968~1969年、為期1年餘的新港選設港址調查研究和行政院院會的數度討論,終告核定新建台中港為具備商、工、漁業諸功能之綜合性國際新港。1971年2月1日,「台中港『工程局』」成立(1976年7月1日則另成立「台中港務局」),設計規劃工作於斯逐步展開,並似頗「政治正確」(註6)的擇於隔年、即1973年的10月31日,乃當時仍在世的總統蔣介石86齡壽慶當日,於既已完成定位的「北堤」拋下第一車石塊,象徵台中港建港工程正式開啟(註7)。整整3年後、即1976年的10月31日則「政治更正確」的正式啟用通航,台中港亦於焉而為中台灣的「航運門戶」。
台中港是由國內工程團隊自力設計、建造的第1座人工闢成國際港埠,並開放由民間投資經營裝卸、倉儲業務,係台灣港埠營運首開民營化之先導,港務局係居於監督管理之位。至2010年時,台中港的年度貨物裝卸量已突破「億噸」大關,貨櫃裝卸量則於2021年達到港史上最高峰的198萬TEU,無論是以噸數計算的貨物裝卸量或是以TEU數計算的貨櫃量來衡量,台中港均已躍升為台灣第2大港蓋有年矣,後面章節另述。
本世紀初起,政府為強化港埠營運功能及國際競爭力,爰推動航政業務與營運業務分開執行的政企分離制度,力行體制改革新猷。職是之故,遂有港務機關的組織改制,乃由高雄、基隆、台中、花蓮等國際商港及各附屬港(如安平港為高雄港之附屬港;台北港為基隆港之附屬港),於2012年3月1日合併成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國營事業之角色,從而得使港埠經營更告彈性靈活,以應國際海運市場及經貿環境之所需。在此鼎革下,台中港現今是由臺灣港務公司轄下的臺中港務分公司肩負經營重任,而在航政、港政事項則另成立「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督管之。
(待續)
附註
1、在當時的十大建設中,另一同為攸關發展海運者為開闢蘇澳港。惟實際上,高雄港等各個商港的擴展建設同亦大舉展開,如高雄港之開鑿「第二港口」(工期1967年10月至1975年6月)即和十大建設之推展時期有所重疊。之後,高雄港的數項建設,則又涵蓋有興建連通高雄市前鎮、小港2地的「過港隧道」。
2、「土角窟港」又寫為「塗葛堀港」,現係劃屬為台中市龍井區並位於該區西南部,然則又有部分用地是被劃列為漁港用地。其範圍大約為今龍井區麗水里內,民眾通稱的「水裡港」(又稱麗水港)聚落一帶及龍井區南側的大肚溪河床和河灘地。
3、「特別輸出入港」是指在19世紀後期,台灣總督府基於台灣各地的居民,請求延續過去與中國的貿易,因此特於台灣沿岸指定8個地區性的「特別輸出入港」。也就是將8個原之「特別開場港」,經日本殖民政府正式核定為旨在和對岸通商的口岸,計為--新竹舊港,後龍港、梧棲港、鹿港、笨港(北港)、東石港、東港和澎湖馬公港。
整體而言,日治時期的台灣港口,大致上可分為3種類型--一般開港場、特別開港場及不開港場」(後者指平時不開放,僅於經申請核准後方才開放)。
4、該一於日治後期所規劃的新高市,預定面積有12,500公頃,市街面積3,600公頃。針對此一都市計畫,日治政府還特別成立了「新高都市開發株式會社」。然而,由於後來受到二次大戰及財政困窘的牽連,該計畫除了築造「新高港專用鐵道」等部分建設曾付諸執行以外,其餘部分仍停留在紙上談兵的階段。
5、戰後,政府將新高港復名為台中港時,亦同步在《台灣接管計畫綱要地方政制》中,規劃將梧棲地方設立為省轄市以方便於管理台中港。但此計畫於1946年1月4日,經由陳儀主掌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不符實際而擱置;再又因為國共內戰、資金匱乏,加上島內政治事件的爆發而使「梧棲省轄市」之立意,宛如鏡花水月的從未見到施展。之後的1960年代,在聯合國規劃顧問指導下,我國政府取消此一都市計畫,梧棲省轄市之構想終被排除,今連大多數的梧棲當地民眾,恐亦弗知此段鄉梓歷史和緣由經過。
惟在台灣光復後,終因漁捕業務回復繁榮,因此在1950~1970年間,民眾幾皆將整個台中港區視如梧棲漁港。直至蔣經國先生於1970年代初期,任職行政院院長並大力推行十大建設時,台中港方才開始付諸建港工程,並將民間提議的「梧棲商港」之名,復行定位為格局更大的「台中國際港」。
6、該一「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之詞彙,源出於美國1793年的一件司法判決中,所提及「祝酒詞用美國取代美國人民,這在『政治上是不正確的』」,原語為「Not Politically Correct」;而美國前總統老布希則曾於退職後,就某國際事件的美方政府決策,評論為「政治正確」,暗指在實務上並不需要或可作調整。
7、因興建防坡堤和填海造陸的緣故,而不免引起周旁水流、漂沙和環境之改變,如使得曾出現於日治時期的高美海水浴場常年積水,轉而形成後來的「高美濕地」。
此外,越戰期間曾在我方政府同意下,讓美軍從現行台中清水的海岸將航空器用油,從美軍運補船泵送至位處今清水、神岡一帶的6座巨大油庫區,再視戰情需要將儲油泵送至當時主要是授由美軍使用的清泉岡空軍基地。這些航空器用油係供由自關島起飛,航至北越執行任務的B-52轟炸機專用,乃在轟炸機飛臨台灣上空時進行「空中加油」,俾可飛往北越作戰。俟其轟炸任務結束,B-52機的機體變得較輕,則於回程時可無須再度加油而逕行飛返關島。
越戰在1973年1月27日,因《巴黎和約》的簽訂而落幕。無可諱言者,此一戰爭的落幕使得美軍同告結束在台灣清水海岸進行的泵油作業,對於興建台中港的施工必然可減少阻力,大多數的國人並不知悉此一內幕。至於北越復於1975年春以「統一越南」為名,出兵南越則是另外之事。越南統一事後,其新政府曾聲明《巴黎和約》是指「北越和美國之間的停戰和約」,並不涉及北越、南越之事,更不能就此而排除越南的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