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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期專論文章介紹

一、總編輯的話

自2020年9月以來,全球航運業陸續出現港口壅塞情況,導致貨櫃供不應求,運費飆漲的情況,直到2021年1月漲勢不見消退。航運諮詢服務公司Ships Focus分析各港口的資料顯示,因為疫情期間很多港口採取嚴格出入限制,造成船隻停泊港口時間更長,貨櫃周轉時間減少,無形中導致貨櫃短缺,進而造成運費飆漲。Ships Focus也表示運費只占消費商品的5%左右,所以即使運費高漲,它對整體消費產品價格影響並不顯著。因此全球港口壅塞情況,預計在春節之後才會慢慢緩解,一旦旺季結束,運費才有可能逐漸恢復平衡。

陳珮鈺與徐劍華「2021年貨櫃航運會更好嗎?」,過去幾個月美國港口強勁的運送量顯示,進口需求的反彈速度高於預期,分析原因是零售商在補充庫存,因此航運業對最後一季維持在高運價充滿信心。當然許多的不確定性與全球經濟以及新冠疫情將持續多久有關,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最新報告指出,在疫情爆發後,中國大陸的V型復甦是一個跡象,預估中國大陸是今年唯一有望實現國內生產總值(GDP)成長的主要經濟體,而其他經濟體將在2021年出現大幅反彈,預期疫情將得到控制,經濟將恢復到正常水準。然而近期爆發第二波病毒在歐洲和其他地區肆虐,再次造成失業率居高不下,對商品和能源產品的需求可能會減少,無法保證疫苗將是解決經濟困境的萬靈丹,航運業仍然必須繼續保持積極與謹慎。

于瀚清與蘇麒雲「綠色航運計畫能否擺脫牧貓的困境?」,「牧貓」(Herding cats)是一個俚語,指試圖去控制或管理一群無法控制或者出於混亂狀態的個體,其含義為執行一項極度困難或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而遠洋運輸正面臨一個典型的「牧貓」困境,因為在溫室氣體問題上,不同的利益相關者都各自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航運業希望在IMO的領導下建立一個全球性的監管體系,但歐盟正在推動一個區域性的監管體系,並不是所有的IMO成員國都支持這個全球性計畫。其次一些船東贊成降低碳排放和限速,但另一批船東卻持相反的意見。貨櫃運輸與散裝船運輸也往不同的道路前進。因此國際海事組織為幫助航運業在2030年前將碳排放量相較2008年減少40%,來舉行相關協議,期望能夠獲得多數會員國的同意,確保綠色航運計畫能夠確實執行。

陳義文「分別流經歐洲不同國家,極為著名且極可裨助於航貿事業的數條運河」,運河(Canal)是由人工所開鑿,具一定之規模而可使水流經過和可使船舶通行於其上的運輸通道,並常與湖泊、河流和海洋相連接。該篇文章就運河其流經位置、具備功能以及是否通海等情形,劃分為數種類型,包括胥河、京杭大運河為內陸型態之運河,而蘇伊士運河、巴拿馬運河、荷蘭阿姆斯特丹、德國北境和比利時境內的運河,屬於可直接通海或再輾轉經由河川連結以通海之運河。因此對於全球性的海運、航貿業界而論,運河的期待當然是儘求能讓船舶安然通行,便於貨物的海上運輸,加速物流的進行與完成。日後的管理經營同樣要有良好的專業、精良的控制,方可使運河發揮廣大的功用並長久延續,裨助航貿事業的擴展,同時更廣泛的造福舉世大眾。

海商法專欄「威士比規則增列海牙規則第三條第四項後段的緣由」,依海牙規則之規定,運送人對於貨物之主要標誌、個數、容積或重量等有爭執時,只要能舉證證明其接收託運人或傭船人之貨物,與載貨證券之記載相異時,即得免其責任。亦即第三條第四項所謂「表面證據」,乃指「在提出反證推翻以前,推定所記載之事實屬實」而言,其所具有之效力,僅具「推定效果之證據」而已。若運送人能提出反證加以推翻時,該反證則具有優先之效力。海牙規則之所以作此規定,無非認為該規則所記載事項,諸如貨物之主要標誌、個數、容積或重量等,在該規則制定以前,海運界多以之為「免責約款」,而無須負責。茲既將之禁止,勢必加重運送人之責任,因而採推定之證據力,以資緩和。作者最後也提出德國及北歐諸國在會議中除反對第三條第四項之文字外,認為即使規定載貨證券上之記載,僅具「推定的證據力」,至少亦應設「保留條款」,俾該等國家於簽署海牙規則時,能針對第三條第四項可以作「保留」。嗣經雙方再斡旋、妥協的結果各退一步,終於允許北歐諸國等可以將上述意旨予以表明,並載於議事錄。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專欄,本期刊載Axel Merkel學者「Competitive intensity and inefficiency in European container ports: An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using SFA」,該篇文章旨在探討區域差異和港口間的競爭的關係,藉由歐洲大型貨櫃港口的競爭強度與技術效率進行實證分析,針對2002-2012年間77個歐洲大型貨櫃港口的數據採用隨機邊界分析法(Stochastic Frontier Analysis, SFA)進行分析,研究結果顯示競爭強度對效率沒有明顯的影響,而對於300公里範圍內歐洲競爭性的港口,其競爭水平越高,相對技術效率越高。(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2018年Volume 3 Issue 2)

 

二、202103期航貿專論

類 別 篇   名 作 者
貨櫃市場分析 2021年貨櫃航運會更好嗎? 陳珮鈺、徐劍華 7
國際航運訊息 綠色航運計畫能否擺脫牧貓的困境? 于瀚清、蘇麒雲 13
航港經營 分別流經歐洲不同國家,極為著名且極可裨助於航貿事業的數條運河 陳義文 20
海商法 威士比規則增列海牙規則第三條第四項後段的緣由 楊仁壽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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