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人、貨運代理和孟加拉吉大港港務局(CPA)正在就港務局先前發布的新規定進行爭論,該規定要求通過孟加拉主要港口進出的貨物必須按照標準托盤化。
吉大港港務局在2022年11月24日發布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強制要求所有貨物按照既定標準進行妥善包裝並附加裝運標記,否則將面臨法律訴訟。
通知稱,在未遵循適當指示的情況下,將導致併櫃貨物的堆放以及併櫃/整櫃貨物向相關C&F代理或收貨人代表的交付變得複雜,此外,由於貨物沒有妥善堆放和包裝,將會增加火災事故的風險。
因此港務局要求所有相關人員按照既定標準對所有併櫃和整櫃貨物進行托盤/包裝,以確保港口順利安全運營,否則將根據吉大港港務局條例,對有關人員採取法律行動。
該通知激怒了港口用戶,尤其是作為原材料進口大國的服裝出口商,因為適當托盤化將迫使它們投入大量資金,服裝出口商還補充,由於塑料和木板高度易燃,通過使用多層塑料包裹物(覆蓋各自的託運貨物)包裝貨物並用木板/框架結構固定將進一步增加發生火災的風險。
孟加拉成衣製造商和出口商協會(BGMEA)主席哈桑(Faruque Hassan)日前致信CPA主席,表示遠東地區托盤化的花費成本簡直是天文數字,若強制執行,他們在國際上面臨的困難成本優勢將進一步受阻。
哈桑在信中表示,孟加拉的服裝出口將在國際間的大規模競爭中陷入困境,在外匯限制、國際收支平衡、來自其他國家的激烈競爭、天然氣和電力供應限制阻礙工廠營運的情況下,如果港務局執意實施通知中的規定,行業對政府即將推出的出口目標的保證將受到嚴重影響。
另外,他認為通告中指稱「沒有托盤化將導致火災發生率變高」的部分是武斷的、沒有根據的。哈桑也質疑從2023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新措施的最後期限,並將採取法律行動的威脅稱為「極不公平、不合邏輯、不切實際」。哈桑要求CPA撤回或暫緩執行新規定,以待與整個行業,特別是與BGMEA的進一步討論。
他進一步說明,商業和貿易並不是根據當局的臨時通知和命令進行的,而是基於對成本因素的評估,以及這些新成本是否能與各自的進口商、供應商和最終買家在上架前幾個月前預先公布的價格標籤相匹配,這些價格與其銷售季節密切相關。
孟加拉航運代理協會主席阿里夫(Syed Mohammad Arif)也致信CPA主席要求推遲實施規定,並明確審查適用於貨物的托盤/包裝,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消除有關各方的疑慮。
阿里夫表示,該通知在船運代理人和他們的外國同行之間造成了嚴重的混淆,因為托盤化取決於不同的因素,如貨物的大小、性質和買方的要求。他進一步指出,托盤化可能無法完全解決對火災事故風險的擔憂。並且,一般進口貨物/散裝貨物的進口和儲存都是在沒有托盤的情況下進行的,但卻沒有發生過火災事件。
CPA發言人法魯克(Omar Faruk)目前尚未就此問題發表評論。
(航貿週刊2023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