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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擴大輸往兩俄貨品出口管制範圍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經濟部擴大輸往兩俄貨品出口管制範圍,新增有關核能物質(及雜項)、材料及化學品與工具機共五十二項貨品列入出口管制。

美國、歐盟、日本、英國等國際友盟,在俄烏戰爭爆發後已陸續宣布有關出口管制措施,為履行國際合作,防止我國高科技貨品出口作為軍事用途,經濟部本(一)月四日修正有關規定,擴大限制輸往俄羅斯與白俄羅斯出口管制範圍。

國貿局指出,相關戰略性高科技產品輸出許可證申請,採從嚴審查,原則上不予同意。「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一併配合有關規定,公告實施。業者若有符合貿易法施行細則第八條第一項的已預收貨款情形,該局將會依照個案出口最終用途及最終使用人是否涉及大規模武器擴散情事,具體審視予以准駁。

此次新增納管類別大致如下:

第○類核能物質(及雜項):執法打擊武器(警棍等)、執法戒具(腳銬、手銬等)、拘束衣、電擊手銬腰帶、拷問工具等。

第一類材料及化學品:高強度之纖維及絲狀材料、蓖麻毒素、石房蛤毒素海蝸牛毒素(芋螺毒素)肉毒桿菌毒素、三氟化氮(NF3)、硝酸銨,包括肥料與混合肥料、三○四及三一六不銹鋼板、磷酸三丁酯、硝酸等。

第二類工具機:電腦數值控制車床、綜合加工機、電腦數值控制磨床、放電加工機、五軸加工用之複合迴轉工作台、擺動式主軸、控制器。

經濟部為履行國際合作、避免我國高科技產品用於支持兩俄軍事工業產業發展,繼去年四月、五月對管制分類號碼(ECCN)第三至九類,包括電腦資通、感應器與雷射、航太等五十七項貨品擴大出口管制後,此次新增第○、一、二類貨品納入出口管制範圍,與歐盟、美國等友盟管制規格一致。

去年底經濟部與公會和廠商舉行座談,就擴大出口管制進行交流,針對專注經營兩俄市場的中小企業,經濟部國貿局日前已會同外貿協會主動聯繫,提供協助,以降低出口管制可能之影響,並籲業者遵循出口管制法令,在出口前做好盡職調查。

相關公告及詳細「第○至九類兩俄清單」可參考連結:經濟部公告(https://gazette2.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9002/ch04/type1/gov31/num10/Eg.htm);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第○至九類兩俄清單(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file-View.do?fileType=fileroot&fileName=52217c9a73d861f66ab1cc7d914680b6dedd096a0b0df0bdfa0dedbd91f036b11abe224b65db4021631cbf405298f361&attached)。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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