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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期專論文章介紹

一、總編輯的話

邁入2020年第四季,隨著第三季貨櫃運輸的強勁發展,展望第四季,航運市場依舊面臨新冠肺炎疫情的挑戰,航運公司競爭策略明顯轉變,從追求市場占有率轉向追求利潤。運量方面,由於歐美國家在前三季基本已完成庫存需求,主要航線運輸需求將有所下滑,綜合來看,市場上貨物運輸已經逐步回穩,然而中國港口存量落至近幾年新低點,預估將帶動中國鐵礦砂進口需求,整體而言,第四季運價將回復到以往的水準。

張一穎、支梔與徐劍華「航運脫碳任重而道遠」,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溫室氣體減量策略將2030年和2050年列為最重要的兩個年份,必須在這兩個年份採取行動解決航運業的碳排放量問題,亦即到2030年,國際航運每項運輸工作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須比2008年平均減少至少40%,然後到2050年減少50%。然而部分專家認為,航運業向碳零排放發展的步伐過於緩慢,但對於一個行業來說,確定脫碳的正確步驟對成功而言才至關重要。在航運業脫碳行動中,貨櫃企業扮演著獨特角色,企業間通過航運聯盟與艙位共用協議(VSA)彼此合作。2M聯盟合作夥伴麥司克和達飛輪船等貨櫃運輸企業正在組織與規劃,共同推進航運業脫碳議程,朝向實現2050年的航運零碳排放目標。麥司克與達飛努力的關鍵在於,雙方都意識到航運脫碳不是航運業自身就能解決的問題,未來不論哪種燃料成為市場主導,都需要航運業和能源的開發部門合作,有計畫的將現有製造商、供應商乃至競爭對手等供應鏈中所有參與者,與世界各國政府一同創新改革、發展相關技術,而未來數年內新燃料的發展將是實現減量的關鍵挑戰之一。

王沈劍和支梔「歐美港口輸送量全面止跌回升」,隨著新冠疫情趨於緩和,歐美港口輸送量陸續止跌回升,但是歐美港口之間,美國東西岸港口恢復的狀況各有不同,回復的速度也有快慢之別,由於船舶大型化與艙位利用率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大批航次的取消,靠港船舶數量逐步恢復正常,今年上半年的資料顯示,貨運量的下降並未達到令人憂心的程度。自3月新冠疫情爆發以來,貨運市場從亞洲到西海岸的40呎貨櫃成本已經增加了一倍多,從亞洲到東海岸的成本上升了三分之一,但是從歐洲到美國東岸的成本卻下降了2%,在亞洲採購商品的美國進口商,選擇以更快的轉運方式前往加州,而不是通過巴拿馬運河抵達大西洋沿岸的港口,因此貨運量向西岸港口傾斜的趨勢相當明顯。航運專家表示航運高峰期隨著第三季傳統節假日的到來而日趨活絡,航次取消數量大幅減少,預期貨櫃航運公司運量將持續增加,但成本可能也會增加,運費不太可能大幅緊縮,如果今年下半年主要經濟體能夠避免進一步封鎖,貨櫃貿易緊縮程度將低於之前預測的下降7%~10%,但仍存在極大不確定性,有必要保持謹慎。

Smooth Bay「貨損理賠概說」,所謂的貨損理賠求償,即為託運人或受貨人因委託運送人運送的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等情況時,而向運送人請求金錢補償。雖然民法的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暨所失利益為限。而所失利益則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的計畫、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的利益,均被視為所失利益,但貨損理賠求償,除非運送服務契約另有規範外,均止於所受損害,而不及於所失利益。該篇文章列舉四種常見的貨損理賠型態進行解說,最後Smooth Bay認為貨損理賠縱使加諸多種防範措施,它還是會發生,因此越是瞭解它,越是知道它是如何發生的,若進一步去管理它,就越能夠避開諸多陷阱,而取回自己的主導權。

海商法專欄「海商法基本特徵的變化」,海商法基本特徵有三,一為航海之危險性,二為海上企業的大資本性,三為海洋之廣大性。而此三種基本特徵,為海商法之特殊性及國際性而來。海上活動的範圍,從地中海、大西洋乃至太平洋、印度洋,而遍及世界各大洋,各有其海事習慣法,早已存在各種相關活動所建立的共識與公平的理念,成為彼此遵守的對象。世界最早較具完整性的海事法,並具有先進性,堪為各航海家信守的,即為1681年路易十四的海事王令。此海事王令,無論對歐洲、對其他各洲許多國家和地區,在在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甚至相關各國都將之當成「法源」來加以應用,使海法在實質上成為具有共通性,海法遂演變成為具有國際性與統一性的規範,最後成為各種公約統一的動因之一。楊仁壽大法官認為海商法所具有之特殊性及國際性,海商法有別於「商法」,其所具有航海之危險性、海上企業的大資本性及海洋之廣大性,遂成為海商法之基本特徵,並針對危險性、大資本性和廣大性三項做簡要概述。

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專欄,本期刊載Said El Noshokaty學者「The implication of the stochastic gross-profit-per-day objective on the cargo ship profitability, capacity, and speed」,近期相關的研究建議可使用每日隨機航程毛利目標,讓船東藉著重複操作每日航程毛利潤,以獲取年度總利潤的最大化。由於運輸管理部門並不能確定在未來的航程中能否保持相同的毛利潤水平,因此該篇文章研究是以數學模型分析法,針對每日隨機的毛利潤目標對船舶獲利能力、船舶載重容量和速度的影響,進行案例研究。研究結果發現,如果船舶營運管理遵循每日費率概念和貨物需求預測,則可以提高船公司的獲利能力,並為船公司選擇適當載重容量和速度的船舶。(Maritime Business Review 2019年Volume 4 Issue 3)

 

二、202042期航貿專論

類 別 篇   名 作 者 頁
海洋環保 航運脫碳任重而道遠 張一穎、支梔、徐劍華 7
港埠經營 歐美港口輸送量全面止跌回升 王沈劍、支梔 14
運輸法律 貨損理賠概說 Smooth Bay 21
海商法 海商法基本特徵的變化 楊仁壽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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