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義文
以色列政府出脫持股,使ZIM成為民營事業
2004年,以色列的「奧弗兄弟集團」(Ofer Brothers Group,已過世的Sammy Ofer生前有以色列船王之稱)在政府意欲出脫所持有的49%ZIM股權之際挺身而出,收購政府原有持股,成為該航運公司最大的股東,ZIM自此起即轉成為完全民營而不再有政府資金投注其間的事業,並售出代理其海運物流和貨運業務的子公司NewLog予美商UTI全球物流集團。在經過一陣子的整頓改造後,倏即成為面目一新的「以星綜合通運公司」(註6)。
ZIM原訂於2008年展開的首次公開募股,並行將出售在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的25%,但是由於遭逢全球性的金融海嘯,遂臨時喊停;2009年,由於貨櫃航運低迷以致面臨資金流通不足的ZIM,進行近約4.5億美元的財務重整,所幸於翌(2010)年ZIM旋即恢復盈利,同時秉具「利人利世兼可利己」之精神,為分散於舉世各地的眾多客戶,提供專屬航線的海運服務。甫度過2008~2009年的營運困境,業績趨於好轉的ZIM,卻在2010年代時,數次因為以色列政府對於巴勒斯坦「加薩走廊」(the Gaza Corridor of Palestine)的處置而遭牽累,甚至還如同遭逢「池魚之殃」般的,成為被發洩憤怒的對象。
像是ZIM麾下船舶,便曾在美國加州的奧克蘭港被碼頭裝卸工會抗議,以致無法在當地港埠從事裝卸,而需臨時改為駁靠洛磯港的碼頭方才化解爭端。之後,雖然隨著以色列政府對巴勒斯坦地方的施政策略趨於緩和,而得令事件暫告落幕,免再處於尷尬之處境,然則此等重大事務終究未能全盤底定,而如同罹染虐疾時的「打擺子」一樣,屢會每隔一陣子又再重發重演。稍為可令ZIM喘口氣者,乃是經由詳實宣導和相關團體諸如美國西岸諸港碼頭裝卸工會的冷靜思量,而可瞭解到ZIM畢竟已經不再有以色列政府的持股而告完全民營化,且ZIM也未隨著以國政府腳步起舞而迫害到加薩走廊一帶的民眾。縱有部分團體對以色列官方在巴勒斯坦自治區的強硬策略有所不滿,仍不宜有「李代桃僵」的作為,而擅將怒氣轉移到無辜的ZIM身上。
上述事因,乃肇源於2010年代初時,以色列開始使出硬手段,頻對加薩走廊進行封鎖,並且對國際船舶採行巡檢,即使是人道救援船亦同受「安全事項」之規範。之後,以國海軍又曾在距離加薩海岸80公里處的國際水域,攔截一艘屬土耳其且擬欲駛往加薩,上頭載有人道主義援助物資,同時載有若干女性志工援助者,名為「Zaytouna-Oliva」號的援助船,並將該船強行拖往以色列的阿什杜德海港。
當時的國際第4艦隊自由聯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for the Fourth Freedom Flotilla)發言人Sondos Ferwana,挺身指稱此次事件旨在妨阻船舶駛赴被以色列封鎖的加薩地帶,而將船隻強行拖至阿什杜德港的舉動,係等同於由以色列軍方施加的「海盜行為」,甚至主張應將以色列領導人移送國際法庭送審。正因如此,遂在媒體播報下,致使ZIM旗下船隻成為了若干港埠碼頭工會團體的「出氣包」,同樣以「安全事項」為由不願為其裝卸貨物,確屬ZIM意外面臨的無妄之災。對於此等插曲,ZIM也不便向任何一方求償,只能咬牙根、吸收損失,並期望此等負面插曲儘勿上演,尤不應讓ZIM屢屢成為受害者(註7)。
走過風雨、度過風暴的以星通運公司,自然亟欲在全球各地布設航線,開創嶄新的航運業務,海峽兩岸確乃遍有商機,為ZIM所不能忽略之寶地。約莫年餘之前的2017年11月,以星綜合通運公司即擇於由韓商現代太平洋公司台灣分公司所承租的高雄港78號碼頭,舉辦場面隆重的「以星綜合通運Z7S首航典禮」,正式啟動旗下的亞洲-美東航線(Z7S航線,國內稱為「以星7星快線」,7星意為其logo上的7顆星)之正式掛靠高雄港。
在舉辦首航典禮之前,由以星綜合通運公司所舉辦的新航線說明會中,業界當可明悉ZIM在香港的亞洲區總部內之高層幹部如航線總監或台灣區總經理等,不乏係選自出身台灣海運界之優秀人才,為期能夠立即投入繁忙且甚需專業的業務,爰係以高薪從別的海運公司挖角而去,基本上仍屬台才台用之本質。
這條以星7星快速航線(Z7S)上,是配置以星航運個別航駛的11條5,000TEU貨櫃輪,並且係由「以星維吉尼亞」(ZIM VIRGINIA)號輪,擔任該條新創航線的首航貨櫃輪。該艘輪船籍別登記於以色列海法,駛出我國高雄港後沿途依序停留掛靠的港口為大鏟灣(Dachan Bay,位於深圳西側港口)、鹽田(位於深圳東側港口)、巴生港(馬來西亞)、可倫坡(斯里蘭卡)、紐約、諾福克(美國維吉尼亞州)、威明頓(美國德拉瓦州)、薩凡納(美國喬治亞州)、巴生港,最後再回至高雄港(註8)。依據以星綜合通運公司之說明,加掛高雄港的新Z7S航線,得展現以星航運強化亞洲-美東航線的雄心意圖,並展現出最佳組合,亦得藉此彌應市場上的客戶群,對該航線上所提供優質服務的熱絡殷望。
以星通運在中國的設立據點或發展營運早於台灣,乃自1980年代後期即開始在大陸營業,接之於1995年在上海開設代表處,復於1999年1月1日正式設立以星通運中國子公司以星物流(中國)有限公司。業務範圍包羅有攬貨、簽發以星公司的遠洋提單、托收遠洋貨物、簽訂服務合約等;此外,服務的範圍尚可擴展至倉儲、配送和汽車運輸。以星綜合通運公司並得為大陸的客戶們,提供各種廣泛的進出口路徑,包括與北美、歐洲、地中海地區、東南亞、澳洲、西非和中東地區的往返服務,並在中國沿海各地開發出頗為完備的服務網路,可以充分有效的提供完整之供應鏈服務。
自2018年第3季後期起海運界便已傳出,以星航運將與由航運界巨擘「馬士基航運(Maersk)、地中海航運(MSC)組成的「2M聯盟」,在亞洲-美東航線上進行策略合作,合作期限為4年,還可選擇延長到7年。係由這3家公司透過艙位互換(Cabins exchange或slots exchange)方式(註9),在5條環線上進行合作,即由馬士基航運及地中海航運2公司營運其中4條環線,以星航運則營運另一條環線。馬士基航運首席營運長SorenToft便強調,很樂見能與以星航運進行斯次策略合作,力行改善亞洲-美東航線產品組合,俾進一步提升營運效率。ZIM此一與2M聯盟合作之事例(但並未加盟為成員)。
由於邇來全球航運公司的股價屢見創新紀錄,使得若干於過去大都是在歐洲與亞洲上市的航運業者,於備受鼓舞下亦勇於衝向美國證券市場以籌資。例如,以星航運即於2021年在紐約證交所掛牌上市,其股價亦在一路挺升下,成為美國當年(2021年)間表現極為亮眼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開募股)之一,而由其所推出的跨太平洋航運業務,確可彌應美國貨櫃跨洋運輸的蓬勃發展。除以星航運之外,另亦不乏有航運公司趁機經由豐足的收入以改善體質,包括償還債務、投資碳減排等,不僅可在物流等領域增加投資,同時亦得增加對股東之配息。
以星航運的嗣後展望
以星航運自1945年草創以來,長期積極拓展業務範圍,現已卓然而為國際航運界的領導業者之一。在不斷進步鼎革的航運事業中,以星通運公司向來咸以居於全球卓越承運商之地位,對於全世界各地的客戶提供獨特而優質之服務。
根據法國海運諮詢機構Alphaliner於2018年發布的統計資料,以星航運(ZIM)計擁84艘船舶,其中「自有船舶」和「租賃船舶」各為7艘和77艘。就貨櫃船而言,計有409,434TEU的裝載規模。往後直至2030年之內,ZIM在全球所有海運公司的運能當中,勢可常年穩居於前20位之內。
從早期缺乏充足資金的維艱創業階段起始,以星通運在業務需用的船舶方面,主要是採行「以租代造」的策略,並因在船舶租賃市場上經常得以相對有利的價格獲擁船舶使用權以及管理得宜,而可在拓展出的30餘條航線上大展鴻圖,經營重點則著力於亞洲-美國東岸航線及亞洲-東地中海航線。
以星綜合通運從2017年11月,將其在亞洲-美東航運市場上,廣受歡迎的Z7S航線正式加靠高雄港,成為近年來少數將遠洋航線增加掛靠於台灣港口的外輪公司,同時亦實質呼應市場客戶們對於該條航線,所能提供優質服務的殷盼。此一由以星通運所推出的良猷,固然是對其發展業務有直接而明顯的裨益,對於吾國高雄港的港埠業務,乃至於託運的貨主,亦皆可因此而獲益,乃彼此共利共贏之佳舉,各界莫不虔待確實能夠經由斯項決策,帶予海運更恢宏的遠景。
附註
6、在上述出脫持股的過程,金額約莫為5億的「新以色列謝克爾」(ILS,以色列國幣)。不過,數名反對黨的國會議員,之後曾耗費心力以調查,並於2007年時嚴厲指責以色列政府和審計長等高層官員低估股價,卻因查無實證而在未久即告落幕。
另在薩米•奧弗(Sammy Ofer)於2011年過世之前,長久膺任為「奧弗兄弟集團」的企業負責人,終其一生係以深帶賭性卻又常能準確判中的成果,為其贏得連串的巨額財富,連行將告別人世時,對於龐大遺產的處置亦採類似博奕的方式以處置。薩米•奧弗謝世前,除留存一筆款項予配偶外,將欲遺留予2名兒子Idan、Eyal的遺產,力求公平的分寫於2枚紙箋,在遺孀見證下讓2繼承人以似如抽取彩票方式抽選,極具戲劇性,倒也避免後代為爭產而出現鬩牆的紛爭。因為原所泛稱的「奧弗兄弟集團」業已分立經營,並由Idan Ofer繼位為領導人,故已改稱為「以色列集團」。
當前,以色列集團是以色列國內最大的控股集團,現任董事長Idan Ofer兼為以色列「Carbon War Room」(一項強調通過市場型解決方案,以應對氣候變化和促進減排碳量之後的以色列經濟發展計畫)之創始人。
7、只是,在以巴2方未能全面和平底定之下,該等類似事端著實難以樂觀的落幕。不久之前的2018年7月29日,一艘載運援助物資的挪威籍漁船,便因嘗試突破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加薩地帶的海上封鎖,而在距離加薩港近約60海浬處遭到以色列海軍攔截。就此,以色列所持理由是阻止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組織、即通稱的「哈馬斯」(Hamas)獲取武器,國際輿論則批判此一「連坐式」作法,相當於對加薩地帶的200萬居民施以集體制裁。
8、以星通運台灣公司高層表示,以星公司可派出裝載5,000TEU的貨櫃船,並經由蘇伊士運河以航行,從高雄至紐約、諾福克(Norfolk)、威明頓(Wilmington)和薩凡納(Savannah)各計為32天、34天、36天和38天之航程。而該條航線則計有以下5大優勢:可直航紐約港最受歡迎的馬赫碼頭(Maher Terminal);是市場上唯一連結高雄至威明頓港的獨家業務;是高雄港和威明頓港、薩凡納港之間,航程最短船的台美優質快速航線;可泊靠高雄第5貨櫃中心77/78號碼頭,是與高雄港間的極佳連結;是台灣客戶群所喜好而可於周末開航的航線。
9、在航業法第34條,對於船舶運送業之實施聯營訂立有明確的規範,而較常見的海運策略聯盟方式有共同派船、艙位互租、艙位互換與艙位租用等方式。以艙位互換方式經營國際班輪運輸的船公司,應當取得國際班輪運輸經營資格,並獨立承擔相關責任。
就以星航運和2M聯盟之合作事例言之,原本馬士基航運及地中海航運在亞洲-美東航線上共同營運5條環線,以星航運則在該航線上擁有2條營運環線。進行策略合作後,可縮減重覆而平白浪費成本的航運,並提高經營效率,如從美東到泰國的直航業務即可降低5~7%的運輸費用。
參考文獻:
- 中國航務.劉穎平:以星航運加入航運聯盟。
- 工商時報.張佩芬:以星航運重用台灣海運界人才。
- https://www.mg21.com › zim:以色列貨運公司以星航運ZIM。
- https://twagoda.com:長榮、中海與以星航運共同投船合組歐洲新航線。
- https://www.ufsoo.com/shipping:About the ZIM Integrated Shipping Services Lt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