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航運消息 > 海關事後稽核輔導廠商守法自評 創雙贏

海關事後稽核輔導廠商守法自評 創雙贏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海關自實施事後稽核輔導廠商守法自評以來,已近四成廠商因主動陳報補繳稅費而免受處罰,海關亦可獲廠商主動提供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謂徵納雙贏。關務署呼籲,業者應誠實申報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如發現進口報單有申報錯誤情形,請於海關實施事後稽核前主動申請更正,避免受罰。(見圖:關務署提供)

財政部關務署於一○九年參採世界關務組織(WCO)事後稽核指引,導入輔導廠商守法自評機制,該機制即海關於實施事後稽核前,發函提供「廠商守法自評表」並輔導廠商完成守法自評,廠商得向海關主動陳報且提供事證,而得適用海關緝私條例免予處罰。

關務署表示,廠商於守法自評時,須自我檢視半年內進口貨物相關帳冊及各類單證申報資料是否有誤植或疏漏、是否符合法令規定,以及是否涉及漏稅或其他違章等情事。廠商於海關啟動事後稽核前之守法自評階段,主動陳報補繳稅費,則可免受處罰;若經海關通知事後稽核後,廠商主動陳報並克盡協力義務配合調查,協助查獲違章且符合一定要件者,仍得依緝私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減輕處罰。廠商接獲守法自評表時,對於法令內容或更正報單申報錯誤事宜,可直接詢問發文之海關,以保障自身權益。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60504)

You may also like
長榮海運董事會通過首季財報每股盈餘3.84元 步入旺季有助出貨及運費提升
航港局首次核發IGF進階訓練證書助攻航商綠色轉型
航商重金補助海大商船輪機學士後專班 最快1年半邁向高薪人生
陽明海運第一季賺14.36億元掌握五一節後出貨需求旺季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