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航運消息 > 陸製電動腳踏車等3項號列貨品 排除適用少量免證規定

陸製電動腳踏車等3項號列貨品 排除適用少量免證規定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圖,基隆關提供。

 

中國大陸製電動腳踏車等三項號列貨品,排除適用「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少量免證規定),民眾跨境網購應特別注意,以維自身權益。

基隆關表示,經濟部公告自三月十日起,陸製電動腳踏車等三項號列貨品排除適用少量免證規定,物品項目包含貨品分類號列8543.70.99.50-4「第8711‧60目電動機器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用控制器」、8711.60.10.00-9「機器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者」及8711.60.20.00-7「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者」,即是類貨品不適用貨物起岸價格在新臺幣三萬二千元以內,且單項產品在二十四件以內(不能以件數論計者,在四十公斤以內)的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證進口,民眾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輸入許可文件,方予徵稅放行,若無法取得文件,貨物將予退運或放棄等,如又涉虛報貨名,海關得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處貨價三倍以下罰鍰併沒入貨物,民眾不可不慎。

基隆關提醒,電動機器腳踏車及電動腳踏車包含「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滑板車」等,若有申辦輸入許可文件需要,務必向貿易署洽詢。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60423)

You may also like
長榮海運董事會通過首季財報每股盈餘3.84元 步入旺季有助出貨及運費提升
航港局首次核發IGF進階訓練證書助攻航商綠色轉型
航商重金補助海大商船輪機學士後專班 最快1年半邁向高薪人生
陽明海運第一季賺14.36億元掌握五一節後出貨需求旺季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