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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海外提醒:NVOCC和貨運代理開始需要向歐盟海關申報貨代提單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東方海外(OOCL)再度提醒客戶,根據該公司於2024年11月25日發布的關於歐盟進口管制系統2(ICS2) 入境摘要申報(ENS)的通知,“海上和內陸水道運輸貨代級申報人”的第2步部署窗口於2024年12月4日實施, 持續到2025年4月1日。在此期間, 無船承運人(NVOCC)和貨運代理需開始要向歐盟海關申報其貨代提單(HBL)。

東方海外指出,申報選項中,自行申報:如果公司準備自行向歐盟海關申報,或已指定第三方服務提供商,請填寫ENS申報表並附上補充申報人EROI, 然後提供給該公司。請注意, 自行申報將在第2步部署窗口完成後成為強制性要求,並且必須在2025年4月1日之前完成。

委託OOCL申報: 如公司委託由OOCL代為申報HBL,請在2024年12月4日之後提交HBL信息。MOC裝運指示中已新增歐盟海關申報部分。當貨物需要ENS申報時,該部分將自動啟用,還可以在此提交最終買家和賣家的信息。 OOCL致力於確保運輸指示的順利執行,並完全符合ICS2法規的要求。

(中華日報航運版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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