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臺北關即起受理報關業者申請一一二年度降低貨物抽驗比率,受理時間至二月底止。
臺北關昨(六)日表示,經審核符合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二點規定條件之業者,受託辦理委任廠商進、出口報關業務時,可降低抽驗比率。本次核定之降低抽驗比率適用期間自今(一一二)年四月一日起至明(一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降低抽驗比率二六%至五○%;評定為第二類報關業者,降低二五%以內。此外,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之報關業者,降低五一%至七五%,且不須逐年向海關申請辦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可自臺北關網站(https://taipei.customs.gov.tw)/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11.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3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