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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 財部將展開反傾銷調查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二十五)日公告,決定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展開反傾銷調查,以維護國內產業公平合理貿易環境。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太普高精密影像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財政部依申請書所附資料認進口涉案貨物已達傾銷及損害我國產業之合理懷疑,為查明國產同類貨物是否遭受進口產品不公平競爭,經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結果,昨日公告展開調查。

關務署指出,財政部已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移請經濟部就有無損害我國產業進行調查,經濟部依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應於接獲通知翌日起四十日內,將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若經認定有損害我國產業,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七十日內,作成有無傾銷之初步認定,再據以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指出,該案涉案貨物為以鋁含量九○%(含)以上之純鋁或鋁合金為底材,表層塗布對紫外光及紫光等光或熱能敏感感光膠,尚未曝光之平面印刷用版材;其貨品規格為任一邊長超過二五五公厘,厚度高於或等於○·一三五公厘,但低於或等於○·四四公厘者;主要供下游印刷業者利用曝光方式將圖案製版後印刷雜誌、報紙、書籍、廣告傳單、教科書、包裝(盒)紙、說明書、日月曆、名片等平面印刷品。利害關係人如欲就涉案貨物範圍或公告內容表示意見或提供資料,請於公告日起二十日內將書面資料提供該署。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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