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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達成協定 5千總噸及以上船舶將被收取至少50%排放費

【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

根據中國大陸相關單位引述,歐盟就航運業納入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達成一項初步協定,在歐盟國家港口間航行的所有五千總噸及以上船舶,要就百分之百的排放量支付費用;在歐盟國家港口及非歐盟國家港口間航行的五千總噸及以上船舶,要就五十%的排放量支付費用。

消息指出,此一費用的支付比例,將會隨著時間而增加,從二○二四年的四十%開始,二○二五年達到七十%,二○二六年達到百分之百,後續還需獲得歐盟成員國的確認。之前歐盟曾提出將ETS擴展到航運業的提案,與當時提案相比,此次敲定初步協議涉及的排放物範圍更廣,不僅包括二氧化碳,還有甲烷及氮氧化物等。

據悉,航運業談判代表爭取到一個二千萬筆ETS碳排放額度的專項撥款,透過一個創新基金,將收取費用重新投資於航運業,按照目前ETS碳排放價格,相當於十六億美元。

歐洲運輸與環境組織(Transport & Environment,T&E)表示,航運業將不再因其對氣候的重大影響而逃避責任,且協議涵蓋所有溫室氣體。該組織提出,將甲烷納入ETS,顯示使用LNG(液化天然氣)的船舶也需支付排放費用,代表LNG不是一種清潔的航運燃料。

世界航運理事會(World Shipping Council)曾表示,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是設計技術、燃料消耗及操作實踐的綜合結果,假使不解決船舶本身問題,就無法實現航運業脫碳。因此歐盟收取碳稅須適用於所有參與溫室氣體減排的各個面向,而不僅是船東或船公司。

據悉,ETS是歐盟Fit for 55 in 2030減排計畫的一部分,目標是到二○三○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在一九九○年基礎上,至少減少五十五%,而ETS下次會議將於十二月十六日至十七日舉行,屆時談判代表預計就ETS修訂達成最後協議。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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