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末,全球貨櫃海運即期運價呈現溫和回升態勢,主要受航運公司加強運力管理以及紅海航線持續中斷的雙重影響。德魯里世界貨櫃運價指數(WCI)連續第4週上漲至約2,213美元/FEU,跨太平洋與亞歐航線成為支撐運價的核心動力。其中,亞歐航線表現尤為穩健,上海至北歐及地中海主要港口的現貨運價連續數週保持上漲和穩定,反映出年末需求高峰已逐漸演變為結構性常態。跨太平洋航線則呈現波動特徵。航運公司通過增加航次以支撐運價,使部分航段短期回升,但整體仍低於年內高點。市場普遍認為,需求提前釋放與繞行好望角延長航程密切相關,未能提前備貨的貨主可能在農曆新年後面臨更長的等待週期。與此同時,紅海航線出現恢復跡象,但保險成本、潛在安全風險及地緣政治不確定性仍構成主要制約。分析認為,若復航推進不及預期,運價將繼續獲得支撐;即便復航啟動,初期亦可能因港口擁塞與設備短缺,引發短期運費波動與營運擾動,市場不確定性仍將持續。
呂周、徐逸橋〈IMO碳稅計畫受挫暴露了綠色航運的窘境〉,因為國際海事組織(IMO)在2025年10月決定將「淨零框架」(NZF)與全球碳定價機制延後12個月再議,航運市場原本以「碳稅將迫使高排放船舶加速退場、支撐新船投資與替代燃料轉型」為前提所建立的新造船邏輯,出現明顯鬆動。克拉克森證券(Clarksons Securities)指出,若依程序推算,任何全球性徵費最快也要到2029年才可能落地,等同暫時降低船東對新船「提前過時」的風險評估;傑富瑞(Jefferies)亦認為,過去被用來同時合理化「下單」與「暫緩」的法規不確定性,反而可能在決策遲滯後,把市場拉回傳統燃料引擎。這種回擺也反映在成本選擇上:可於交付時直接使用替代燃料的「雙燃料可用」(dual-fuel capable)通常較貴1,000萬至1,500萬美元,而僅預留未來改裝空間的「雙燃料就緒」(dual-fuel ready)額外成本約50萬美元,船東為降低資本支出,可能把原本規劃的雙燃料可用轉為雙燃料就緒,甚至重新接受傳統設計。同時,若全球碳定價未能推進,短期內本應被加速報廢的老舊傳統燃料船,反而因制度性淘汰壓力下降而延長可營運年限,形成對新船的供給競爭;而在新造船價格高檔、投資門檻收益率普遍高於長期平均、地緣政治與港口費政策增加航線與貿易可達性限制的背景下,新造船需求不僅不易被推升,甚至可能承受下行壓力。更關鍵的是,市場同時看見綠色溢價難以成立與燃料供應落差:部分船東坦言尚未看到託運人願意為減碳支付溢價,使替代燃料投資回收更遙遠;相較之下,液化天然氣(LNG)等過渡燃料在法規延後下獲得相對喘息,既有LNG布局的業者更可能受惠。當IMO無法提供清晰且一致的全球路徑,國家與區域層級單邊規範擴散的風險升高,保險與融資也必須在不確定的合規、港口基礎設施與新燃料風險之間重新定價,進一步放大投資遲滯。於是,NZF延後不只是程序插曲,而是把航運去碳化從「以全球規則推動換船換燃料」拉回「以成本、供需與地緣政治主導的保守計算」,短期受益者更可能是老船與過渡燃料,而非原本被期待加速成形的零碳轉型。
夏彬傑、鴻亮〈關稅不確定性引發美國產業震盪〉因為關稅與相關貿易政策在2025年尾聲仍高度不確定,美國製造、進口與物流市場呈現出的波動,更多反映的是企業在風險環境下的防禦性調整,而非需求真正回溫,這也使2026年的市場型態更可能延續低信心與反覆干擾並存的常態。從美國供應管理協會(ISM)11月數據來看,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MI)降至48.2,已連續第9個月處於收縮區間,新訂單指數47.4、就業指數44.0同步轉弱,顯示需求端與勞動市場仍承壓;即便生產指數短暫回升至51.4,但在供應商交期轉為加快、新訂單未能補上缺口的情況下,這樣的改善更接近排程或庫存調整所造成的短期現象,而非訂單管道出現實質擴張。這種結構性疲弱也反映在進口端,美國零售貨櫃進口量在2025年下半年明顯走低,《全球港口追蹤報告》顯示,10月進口量年減近8%,11月與12月預估分別年減11.6%與12.7%,並延續到2026年初仍多為負成長,即便零售業預期假期銷售表現不俗,企業仍選擇以既有庫存支撐需求,而對後續進口與採購節奏保持審慎。市場呈現的結果,是製造、生產與運輸數據在不同月份短暫好轉,卻難以形成連續性的回升,企業普遍在觀望美國最高法院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關稅的裁決,以及白宮是否會透過其他授權機制重新啟動或調整關稅,導致下單行為偏向提前避險,而非建立長期採購承諾。這樣的環境也讓物流管理者在2025年反覆經歷相似的市場情境,運力並未真正退出,但貨量與信心不足,使市場呈現高度不均衡,託運人被迫持續規劃備援方案,並重新評估供應商穩定性與服務彈性。農產品出口商的經驗進一步凸顯政策衝擊的長期性,因為一旦關稅與貿易衝突削弱出口的經濟可行性,海外買方就會尋找替代來源,貨物流向可能永久改變,連帶影響港口、內陸運輸與整體物流網絡。此外,政策風險並不僅限於關稅,稀土出口管制等非關稅工具在供應高度集中的情況下,對製造業、國防產業與造船供應鏈的影響,可能比關稅更深遠,也使供應鏈重組的難度與成本進一步上升。即使貨櫃航運市場表面仍顯示一定韌性,運價止跌、傭船市場活絡、新造船訂單與船舶資產價格維持高檔,但在供給持續擴張、需求復甦缺乏支撐的結構下,調整壓力仍在累積,並可能以延遲方式顯現。整體而言,2026年的關鍵並不在於是否出現劇烈衰退或快速反彈,而在於企業是否能在不確定性成為常態的環境中,透過風險控管、多元採購與營運韌性,維持供應鏈的穩定運作。
謝晚媖〈國際海峽制度下的港口承壓:津輕海峽與青森、函館〉,津輕海峽(Tsugaru Strait)位於日本本州與北海道之間,地理上是連接日本海與太平洋的重要水道,日本在制度上將其與宗谷、大隅及對馬海峽等並列為國際海峽,並將領海寬度縮限為3浬,在海峽中央保留可供外國船舶快速通行的公海走廊。這項安排長期支撐區域航行自由,也使津輕海峽成為國際航運體系中的固定通道。隨著近年台海與南海局勢升溫,以及俄烏戰爭改變區域安全環境,中國與俄羅斯的軍艦、公務船多次穿越津輕海峽,該水道的戰略能見度明顯提高。在此背景下,位於海峽南北兩岸的青森港與函館港,作為實際承載航運、物流與港口機能的節點,其位置與功能逐漸受到關注。青森港是本州與北海道之間的重要物流樞紐,長期負責車輛與貨物渡運,並承擔能源進出口與區域物資調度任務,近年又因離岸風電計畫,被定位為再生能源設備的組裝與維運基地,港口功能與日本產業與能源政策高度連動。函館港則兼具歷史對外通商港與內需型商港的性質,現行航運以國內貨物流通為主,並在日本北方海域航運體系中扮演穩定節點角色。儘管中俄船艦通行次數增加,日本海上自衛隊與海上保安廳已形成常態化監控與應對機制,青森港與函館港的實際營運仍維持正常,物流與客運未出現明顯干擾。然而,國際海峽制度與安全情勢的變化,使港口與海峽之間的關係更為緊密,港口不再只是地理上的附屬設施,而是制度運作下不可分割的一環。隨著通行行為的性質與頻率持續變化,青森與函館在日本航運體系中的位置,也逐步成為觀察津輕海峽制度運作與區域航運穩定度的重要指標。
楊仁壽〈滿載貨物的意義〉,在航次傭船契約中,「滿載貨物」是界定傭船人裝貨義務與運費計算的核心概念。此一術語雖在各式契約中表述略有差異,但其法律意涵一致:傭船人既有義務,亦有權利提供足以充分利用船舶約定承載能力的貨物。傭船人的「義務」面體現於,若其未能提供約定數量的貨物,對於未能利用的剩餘艙位,仍須按約定費率支付運費,此即所謂「空載運費」。此項支付性質上屬於對運送人艙位損失的損害賠償。相關判例確立,一旦約定「滿載」,傭船人即須按約定之滿載基準數量履行,否則應負擔相應費用。另一方面,傭船人的「權利」面在於,其有權充分利用船舶的所有裝載空間,包括因貨物形狀、包裝或船舶結構而產生的「堆存空隙」。只要傭船人支付全額運費,即有權以小型貨物填補此類空隙,避免艙位浪費。然而,若空隙係因特定種類貨物的慣常裝載方式所必然產生,且依港口習慣該裝載方式即被視為「滿載」,則該空隙不被視為可利用的「空餘艙位」,傭船人無須為此支付額外運費。為避免因船舶實際承載能力與約定數量的細微出入產生爭議,實務上常在約定數量前加上「大約」一詞,並允許一定百分比的合理浮動。只要實際裝載量在此浮動範圍內,即視為已履行滿載義務。此外,契約亦常以「最小/最大數量」的方式明確約定貨量區間。若運送人提供的船舶無法裝載約定的最低數量,須對此不足負責;反之,若傭船人提供的貨物未達最低數量,則須支付最低數量對應的運費。因此,明確約定貨物數量及其容許誤差範圍,對於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預防潛在糾紛至關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