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臺中港填方區土方收容說明。(圖:臺中港務分公司提供)
有關臺中港南填方區填海造陸、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及臺灣白海豚保育等議題,臺中港務公司表示,透過港區填方需求與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化利用相互結合,共同協助解決中部地區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需求,促進資源循環利用及環境永續。臺中港相關工程均依主管機關審認結果及相關法令辦理,並持續落實土方管理、施工防護、海域水質監測及白海豚監看等措施,在兼顧港埠建設需求下,降低工程對周邊海域環境及生態影響。
臺中港務公司指出,南填方區依法完成環評審認:臺中港南填方區Ⅲ、Ⅳ位於既有港區防波堤及相關港灣構造物所形成遮蔽、防護範圍內,屬相對靜穩港域。相關開發前已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辦理環評適用認定,並經主管機關完成審認程序;後續增列營建剩餘土石方等填築料源,也依程序再次函報主管機關確認。因此,該案並非「未經環評程序即逕行開發」,而係依現行環評法規完成適用認定後辦理。
臺中港務分公司表示,收容合規營建剩餘土石方,落實來源及品質管理:臺中港填方區收容的是符合規定的營建剩餘土石方,並非營建廢土。港務公司對進場土方採源頭審查及多重把關,僅收容符合規定之營建剩餘土石方,並透過三十九項土質檢測、進場查驗、聯單管理、車輛辨識、GPS流向追蹤、影像紀錄及過磅等機制,掌握土方來源及流向,確保填築材料符合規定。
臺中港務分公司補充,現階段收容港區外土方都暫置既有陸地,並非直接倒入海中:目前一一五年及一一六年上半年收容之土方,係先暫置於填方區東南角既有陸地範圍,後續須待沉箱、攔砂設施等相關設施完成,形成適當防護條件後,才進行後續填築作業,並非將營建剩餘土石方直接傾倒入海。
臺中港務分公司表示,持續辦理海域水質監測,維護海洋環境:港務公司長期辦理臺中港海域水質監測,持續掌握港區及周邊海域環境變化,監測結果均依相關規定持續檢視,後續也將持續辦理監測,透過長期資料掌握海域環境品質,落實海洋環境保護。
臺中港務分公司強調,施工期間持續落實白海豚保護,沉箱拖放及布設期間均配置鯨豚觀察員,進行海上及陸上監看;如發現白海豚接近施工區域,即暫停相關作業,確認白海豚離開施工影響範圍後,始恢復施工。
臺中港務分公司表示,後續將持續依法辦理相關工程,落實土方品質管制、海域水質監測及生態保護措施,持續對外公開說明,保護海洋環境,兼顧港埠發展、國家政策需求及環境永續。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6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