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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籲船東儘速完成新制P&I投保 10/15上路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符合條件之保險人名單。(圖:交通部航港局提供)

船東責任保險(P&I)審查新制將於今(一一四)年十月十五日起實施,目前已有九十七%的船舶保險符合新制要求,交通部航港局再次呼籲船東,儘速向符合新制規定之保險人投保P&I保險,以免新制實施後,因保險不符規定而影響船舶進港作業;如未能投保合規保險人之船舶,應儘速向本國銀行辦理保證金定存單及設定質權作業,併附既有P&I保單向航港局提出申請,以利後續審查。

依新制規定,申請進出我國商港之船舶,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具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評等達BBB(含)以上之保險人投保P&I保險,船東可透過「MTNet首頁/公開服務/船東責任保險公司」查詢合規保險人名單(https://im.mtnet.gov.tw/IM10/IM100418/Default)。

另,針對已向國際信評機構申請評等但尚未取得結果之保險人,如於十月十五日前提出相關證明並經航港局確認,將暫同意其承保船舶進出我國商港至一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止;若屆時仍未取得BBB(含)以上評等,將取消其承保船舶進港資格。

航港局表示,如船東投保的保險人具有四大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BBB(含)以上信用評等,而未列入保險人名單者,業者得檢具證明文件,並經航港局查證後,將符合條件之保險人納入名單,非以目前公告名單為限。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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