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高雄關試辦車輛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標準作業程序,並自即起實施,適用範圍為該關轄管高雄港內貨櫃集散站間移運之轉口實貨櫃。
按公告,專責人員權限申請及駕駛登錄方面,專責人員手機APP及物聯網入口網權限申請,請參閱「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物聯網電子封條監控系統標準作業程序」。駕駛所屬車隊業者應依據「試辦車輛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作業要點」向關務署申請完成駕駛登錄。
起運地出站作業方面,加封對象已完成上述作業要點登錄之車輛,准予加封車機封條載運海關監管貨物之業者。貨櫃(物)運送單傳輸或輸入(配櫃)將貨櫃(物)運送單資料傳輸至物聯網系統或於入口網登打。駕駛登入駕駛使用港區RFID通行證於車載機感應登入或使用手機「IOT運將GO」APP登入。封條配對及扣合駕駛將車機封條與車載機配對並將其扣合於櫃門封條孔上。
加封確認方面,專責人員確認車機封條加封狀態與栓孔位置,應加封於右側櫃門內桿或下方之封條座,如已加封國外原始封條而有保留必要者,得經海關核准或報備,加封車機封條於右櫃門外桿;加封於試辦保稅運貨工具時,應加封於經海關勘驗核可之加鎖設備位置。
開啟封條電源,以「IOT GO」APP執行加封檢核作業,核對配櫃資料無誤後,拍攝含貨櫃號碼(或車身編號)、車機封條位置之一張櫃門照片上傳後,完成加封(加封燈長亮)。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