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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籲報關業者強化個資防護 落實監管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海關籲報關業者強化個人資料防護,關務署表示,為落實監管報關業者對個資檔案的安全維護與管理,財政部已訂定發布「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該署所屬各關亦持續啟動行政檢查計畫,以落實安維辦法及行政院保護個資安全政策。報關業者未採適當之安全措施、未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情節重大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可處最高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罰鍰,不可不慎。

關務署指出,為利行政檢查並協助業者自我檢視,該署已訂定「報關業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供下載運用(https://web.cus-toms.gov.tw,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

此外,該署將於一一四年上半年擇期舉辦「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宣導講習」二場,邀請學者專家擔任講座,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重點、現行安維辦法規定、安維計畫撰寫及檢查表填寫輔導加以說明,採取現場實體與遠端視訊同步方式,期待協助業者提升個資保護意識,有助維護納稅義務人個資安全。

該署提醒,為配合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成立,賦予相關執法權限,個資會籌備處於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預告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相關修正條文草案內容登載於該籌備處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網站,如對該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一)月十日前逕向該籌備處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4b6fdd7e-c73e-4028-b293-64a3b2427556)提出意見。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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