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航運消息 > 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污染防治條例明年一月實施

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污染防治條例明年一月實施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全力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深圳,正在建立更嚴格的海域污染防治制度,據悉,《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污染防治條例》業經該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該條例將含弱放射性物質廢棄物納入禁止排放入海的範圍。

You may also like
波斯灣港口鬆綁出口限制 中東至印度貨櫃流動恢復
荷姆茲海峽若長期不穩 洛杉磯港示警:全球航運難恢復正常
斯里蘭卡漢班托塔港躍升印度洋樞紐地位
達飛開通兩條至歐美新航線-EX1及OCR升級日美海上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