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 航運消息 > 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污染防治條例明年一月實施

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污染防治條例明年一月實施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全力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深圳,正在建立更嚴格的海域污染防治制度,據悉,《深圳經濟特區海域污染防治條例》業經該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並將於該條例將含弱放射性物質廢棄物納入禁止排放入海的範圍。

You may also like
首艘甲醇雙燃料船完成 赫伯羅德、Seaspan加速船隊脫碳
MPA攜手MSC 推動航運減碳、數位化與人才培育
MSC月中開新線OCHNA服務大陸北方港口與越南市場
馬士基支線船奈及利亞碰撞擱淺 哈科特港與奧納港船舶進出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