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交通部航港局長葉協隆(左二)與IMO主任稽核員Cahit Yalcin、稽核成員Abdul Hannan及Leslie Hemachandra記者會後合影。(記者周家仰攝)
交通部航港局昨(十四)日召開「我國完成國際海事組織準法律文件履行章程(III CODE)稽核」記者會,由交通部航港局長葉協隆主持,與會的IMO主任稽核員Cahit先生表示,稽核作業目的在於確保世界各國一致性及有效履行國際海事公約,對我國努力及表現給予「高度有效」肯定。航港局表示,後續稽核團隊將與我國詳細討論後,在十四日IMO稽核閉幕會議起九十天內提出「矯正行動計畫」,預計在明年第一季完成正式報告。
主任稽核員Cahit Yalcin先生,期待臺灣持續完成國際海事組織所發布未盡清單、健全人員訓練及績效評估等作業,同時說明IMO的稽核制度是循環式品質管理的概念,需透過不斷的滾動檢討、精進,才能確保海事公約有效履行。
航港局長葉協隆強調,海事稽核是國際海事組織(IMO)為確保會員國有效履行公約責任,於近年推動的重要工作,初期是鼓勵各會員國自願參加,自二○一六年起改為強制生效規定,我國是在二○一四年首度辦理自願性稽核,創下非IMO會員國申請自願稽核首例。此次是第二次主動透過台加海事體系技術合作計畫,邀請IMO稽核員進行正式稽核程序。三位稽核員在六天稽核作業中,對我國海事管理各面向展開實地稽核工作,除與航港局、內政部、環保署、運安會、海洋委員會海保署、海巡署、國搜中心及臺灣港務公司等多個單位進行業務會談查核,也前往高雄港、臺灣電子航行圖中心及基隆海岸電台實地考察港口國管制、電子海圖、海事通訊服務、危險品管理、港口收受設施、VTS等業務,在每個領域都進行深入探討。
葉局長指出,我國雖非國際海事組織會員國,但仍比照會員國標準履行國際海事組織各項公約,確保IMO準法律文件有效實施,落實船旗國、港口國及沿岸國責任,希望透過這樣的努力,使我國國輪得以暢行國際無阻,確保無害通過我國沿海或靠泊我國國際港口的船舶,能獲得充足資訊,並持續提供優質服務,善盡國際社會責任。
航港局表示,海事稽核制度已由世界各港口國管制組織列為評估船舶風險的重要指標之一,後續我國將正式的稽核成果報告,透過臺加海事技術合作備忘錄,委由加拿大COMART遞交給IMO秘書長、東京備忘錄、巴黎備忘錄及美國海岸巡防隊,並在三家國際海運期刊發布稽核成果,讓世界各國都知道臺灣積極履行國際公約的努力,提升臺灣航運國際競爭力。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