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高雄關昨(十三)日表示,為落實報關業強化個人資料保護,避免發生個資遭竊或洩漏,損害當事人權益,財政部已於今(一一一)年三月四日訂定發布「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並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亦即報關業應於今年九月四日前依辦法規定,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建立檔案並完成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並置放營業場所備查。
為協助業者瞭解規範內容及具體執行方式,關務署已於官網建置「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路徑:財政部關務署網站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可供下載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
高雄關提醒業者,上述範本僅供參考運用,報關業者得依自身營運規模大小、保有個人資料筆數、內部管理實務等實際需求自行調整,訂定適切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予以落實執行,但仍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該辦法規定;該關執行報關業者查核作業時,將一併檢視前述計畫,籲請報關業者注意。如對計畫仍有疑問,可洽詢該關業務一組承辦人蔡先生,電話:(○七)五六二八三○六。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