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基隆關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貨棧分級稽核管理,將於明(一一二)年一月一日實施,屆時將透過分級稽核管理制度,強化業者落實辦理自主管理事項及管控,以符合海關監管需求,確保貨物移動安全及增進貨物通關效率。該關籲請業者配合遵循,共創多贏局面。
為強化業者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基隆關訂定「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貨棧分級稽核管理作業要點」,對轄管之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及貨棧業者透過風險管理制度,實施差別化重點稽核,並自一一二年生效。
目前基隆關所轄貨櫃集散站營運者計十九家,其中實施自主管理之業者達十六家,該關將貨櫃集散站及貨棧業者依風險程度分成四類(A、B、C、D)等級,依據業者前二年度評分分數加權評級,決定次年度稽核頻次。
A級為風險最低者,減少稽核頻次;D級為風險最高者,將增加稽核頻次,連續三年D級業者,重新審查其自主管理資格,以確保管理業者落實辦理自主管理事項。另因專責人員之素質及訓練,影響業者自主管理能力甚鉅,分級管理評級將加強查核專責人員執行自主管理監督事項及工作品質,每季按業者等級,依不同比例考核專責人員是否落實自主管理相關業務。如發現專責人員因業務不熟悉或未落實辦理自主管理事項,建議業者加強該員教育訓練,全年累積受訓時數不得低於二十四小時(增加八小時額外訓練),若施以在職訓練仍未改善者,業者應依規定該員調離現職,以符合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之立法意旨。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