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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人報運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應完整申報學名及俗名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基隆關提供

 

海關籲請出口人報運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時,應於報單完整申報學名及俗名等,以加速通關。

基隆關表示,近來出口人輸出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列管物種及其產製品,時有忽略於出口報單逐項填報學名、俗名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核發的許可證或其他證明書證號、項次等,以致影響通關時效,並遭貿易署裁處情形。

基隆關表示,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之一、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及「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規定,出口CITES列管物種及其產製品,須事先申請許可文件,並應於報單欄位申報上開內容,「申請審驗方式」欄位填報代碼「8」(文件審查),以利查核是否相符。

基隆關強調,未依規定申報並檢附CITES輸出許可文件辦理出口,除貨品將遭退關,海關亦依貿易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移請貿易署裁處,最高可處新臺幣三百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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