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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10/15起實施 進港船舶P&I審查新制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符合P&I審查新制條件保險人名單。(圖:交通部航港局提供)

 

為提升我國港口及周邊海域海事安全,並保障船東權益,交通部航港局(下稱航港局)宣布,自今(一一四)年十月十五日起正式實施「進港船舶船東責任保險(P&I)審查新制」。申請進出我國商港的船舶,須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IG P&I Club)、我國保險公司,或具國際信評機構評等達BBB(含)以上之保險人投保。目前符合新制要求的船舶已達九十六點七%。

航港局呼籲,尚未完成投保的船東,應儘速向合規保險人投保,以免因保險不符規定而無法進港。

航港局強調,為規劃P&I審查新制,今年三月及四月已分別召開兩場業者座談會,聽取業界意見,並將原訂實施日期由七月一日延後至十月十五日,以便業者重新規劃投保事宜。五月十四日航港局也修正公告發布「交通部航港局審查責任保險文件注意事項」,針對P&I保險人訂定條件,船東應向國際船東互保協會、我國保險公司,或具國際信評機構(標準普爾、穆迪、惠譽、貝氏)BBB(含)以上之保險人購買P&I保險。未能向符合條件之保險人投保,船東得以提供保證金,並檢附P&I保單申請進出我國商港。

航港局考量業者實務需求,針對已向國際信評機構申請評等但尚未取得結果之保險人,如於今年十月十五日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該局確認後,將暫同意其承保船舶進出我國商港至一一五年四月十五日止;若至一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仍未取得BBB(含)以上信用評等,則取消投保該保險人船舶進入我國商港權利。

航港局提醒船東,為避免船舶因P&I保險不符新制規定而影響進港作業,業者應儘速確認所投保之P&I保險人是否合規,並可透過「MTNet首頁/公開服務/船東責任保險公司」:(https://im.mtnet.gov.tw/IM10/IM100418/Default)查詢合規保險人名單。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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