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海關籲正確申報「牙科橡皮障」稅則號別,以加速貨物通關。關務署二十四日提醒,業者於貨物進口時先確認貨品屬性,正確申報稅則以加速通關,若業者有貨品分類疑義,可於進口前依指定格式填具申請書,並提供貨物相關資訊,向進口地海關申辦稅則預先審核。
牙科相關醫療器材需求量逐漸增加,牙科治療中用於隔濕之「牙科橡皮障」因加工規格不同,適用之進口稅則、稅率及輸入規定亦有所差異。「牙科橡皮障」多以硫化非多孔橡膠薄片製成,主要為牙科治療時醫療隔離用,屬衛生用品。該類貨物一般分為四角呈現垂直之未加工正方形板片及已加工(如四角為圓角或打洞等)之正方形板片二種,因未具有診斷、預防或治療功能,非屬稅則第九十章之牙科用具,應按硫化橡膠材料製產品分類,歸屬稅則第四十章之橡膠製品。
關務署指出,牙科橡皮障具不同加工規格分別歸列不同稅則,依據稅則章註規定及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HS)詮釋及WCOHS委員會第七十二次會議分類意見,若係已加工(如四角為圓角或打洞等)之正方形板片,應歸列稅則號別第4014.90.90號「其他已否帶有硬質橡膠零件之硫化橡膠製衛生及醫藥用品」,適用第一欄關稅稅率五%,輸入規定五○四(應檢附衛生福利部之醫療器材許可證);若四角呈現垂直之未加工正方形板片,應歸列稅則號別第4008.21.90號「其他非多孔性硫化橡膠板、片及條」,適用第一欄關稅稅率八%,無輸入規定,惟如屬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醫療器材仍依輸入規定代號「五○四」之規定辦理。該署提醒應注意該貨品之分類重點,正確申報貨物稅則號別,以加速通關。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