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之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武器用途,經濟部已修正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除了原來的第三類到第九類別外,增加第○類到第二類別。此次新增的第○、一、二類貨品納入出口管制範圍,與歐盟、美國等友盟管制規格一致。
出口人輸出上述清單貨品至俄羅斯或白俄羅斯,依貿易法規定,非經許可,不得輸出,並應依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規定,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或其委任或委託之機關(構)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憑以報關出口。
臺中關呼籲業者於報運出口前先行確認貨品是否屬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範疇,以免觸法,相關資訊可參閱貿易局網站(https://www.trade.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353)。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