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臺北關即起受理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時間至二月底止;經核定降低抽驗比率之適用期間,自四月一日起至明(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臺北關表示,經海關審核符合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二點規定條件之業者,受託辦理委任廠商進、出口報關業務時,可降低抽驗比率。
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降低抽驗比率二六%至五○%;評定為第二類報關業者,降低二五%以內。此外,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之報關業者,降低五一%至七五%,且毋須逐年向海關申請辦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該關提醒業者留意送件期限至二月底,相關申請書表可自臺北關網站(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15.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