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基隆關表示,為提升進出口貨棧及貨櫃集散站等自主管理倉儲業者企業形象及榮譽感,該關將首度評選優良自主管理業者,符合「海關稽核貨棧及貨櫃集散站業者實施自主管理作業規定」第7點規定,1年內未受處分業者,表現積極成績優良者,經海關稽核單位提報並內部評選通過後,該業者將榮獲績優自主管理業者的殊榮,並於年終時公開表揚,意義非凡。
基隆關說明,貨棧、貨櫃集散站等業者負責管理儲放未完成海關放行手續的進出口貨物,擔負重要角色及責任,海關鼓勵業者使用科技管理及精進員工教育訓練,以提升自身的自主管理效能、競爭力及商譽,爰評選項目除應符合上開規定,將考量業者年度分級稽核管理評分、是否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及其他表現積極成績優良事蹟。該關強調,關稅法第86條規定已將違規罰鍰大幅提高至新臺幣300萬元,籲請業者落實自我管理,儘早以更高標準自我審視相關貨櫃(物)的存放、移動、通關等內部控制及管理能力,盡一切努力,以降低疏漏的可能性。
基隆關進一步表示,自主管理倉儲業者是海關重要協力夥伴,不論在確保貨物存放運送安全,或是加速貨物通關效率,均為不可或缺的角色。頒獎表揚績優業者除表達鼓勵與肯定,亦期望同業及相關產業共同提升貨櫃(物)管控效能,共創多贏局面。
(中華日報航運版202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