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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擴大外銷品沖退原料稅e化適用範圍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圖,關務署提供。

為擴大無紙化申辦效益,海關放寬保稅工廠申報B6報單進口非保稅原料(納稅辦法32)生產非保稅產品出口得辦理e化沖退原料稅,以簡政便民。

關務署昨(二十九)日表示,海關持續推動無紙化申辦服務,自一○一年起即開始實施沖退稅e化作業,全程採無紙化線上辦理,成果豐碩。該署統計,一一二年外銷品沖退原料稅案件逾一七·二萬件,其中e化辦理約一二·九萬件,占七五%,金額高達三十二億元,案件自申請到稅款入帳僅需三天,大幅提升廠商資金運用靈活度及企業競爭力。

依「保稅工廠生產非保稅產品作業規定」第三點及第十點等規定,保稅工廠業者自國外進口供生產非保稅產品使用之原料,應以G1報單或B6報單辦理通關並繳納稅費,於該非保稅產品出口後,業者得依「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辦理沖退原料稅。

為簡化業者作業,海關除原已納入「外銷品沖退原料稅e化」之G1報單外,關務署進一步於一一二年將B6報單(納稅辦法32)案件納入作業範圍,以擴大無紙化作業效益。

關務署呼籲,尚未採e化申辦之業者,請儘速採用,以利享有加速退稅的效益;業者得以工商憑證或受委任之自然人以憑證登入關港貿單一窗口,選擇「憑證通關服務/外銷品沖退原料稅電子化作業」即可辦理,若需專人服務,可洽詢「關港貿單一窗口」客服中心(免付費電話:○八○○二九九八八九)。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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