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四)日預告「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維護快遞貨物通關秩序及確保海關人力有效運用,擬賦予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所在地海關核准申設及變更裁量權,以取代現行專區業者家數總量管制措施;另擬增訂專區業者申請變更程序,並配合修正罰則規定(修正條文第七條及第二十五條)。另擬修正業者申請實地勘查作業程序(修正條文第八條)。
為配合修正條文第七條第六項賦予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所在地海關核准申設及變更裁量權,本次修正擬刪除第五條之一,有關專區業者家數總量管制規定。
第七條擬增訂第一項定期公告規定。說明中指出,為確保財政部關務署所屬各關行使裁量權作業一致性,爰規範專區所在地海關應於每年十月底前公告次年度是否受理申請設立或擴增貨物通關線,並載明得受理申請之港區、線數、申請條件(例如業者應配合海關整體政策需求始得申設或擴線)及申請期間,以利業者預為因應規劃。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