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臺北關即起至本(一一三)年二月底止受理報關業者申請本年度降低貨物抽驗比率,本次核定降低之抽驗比率適用期間自四月一日起至明(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臺北關表示,經審核符合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二點所列條件之業者,得於本年二月底前檢具證明文件向海關申請報關業者分類,以利受託辦理進、出口報關業務時,降低抽驗比率。
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得降低抽驗比率二六%至五○%;第二類報關業者則為二五%以內。此外,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之報關業者得降低五一%至七五%,且毋須逐年向海關申請辦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可自臺北關網站(https://taipei.customs.gov.tw)/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14.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