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海關新增線上申請復查服務,即時受理申請,惟申請線上復查之翌日起三日內應向海關補送紙本,屆期未補送者視為未申請;有補送申請書至受理機關完成申請程序者,以提出申請日期為準。 免費加入會員,以觀看更多內容…… Share 國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