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加拉已批准香港公約,並持續使該國的拆船業變得更加綠色和可持續。(圖片來源:IMO)
國外媒體報導,國際海事組織(IMO)日前宣布,已確認孟加拉和賴比瑞亞2國提交的《2009年香港國際安全與無害環境之船舶資源回收公約》加入申請書,達成生效門檻,該條約將於2025年6月正式生效。
《2009年香港國際安全與無害環境之船舶資源回收公約》,簡稱《香港公約》(HKC),於2009年在中國香港舉行的一次外交會議上通過,其主要目的是確保船舶在其營運壽命結束時回收,不會對人類的健康、安全和環境造成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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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約內容涵蓋船舶回收的整個過程中所有環境和安全方面的問題,包括以安全和環保的方式負責管理和處置相關的廢物流,它還給各種利益相關者分配了職責和義務,包括船東、造船廠、船舶回收設施、船旗國、港口國和回收國。
香港公約的門檻標準要求至少須有15個國家批准,且這些國家的總噸量不得少於世界商船總噸位的40%,以及批准該公約的國家的船舶回收能力不得少於其總噸位的3%。
孟加拉和賴比瑞亞是第21和第22個批准公約的國家,使得現在參與香港公約的22個國家的總數達到世界商船船隊總噸位的大約45.81%,在過去的10年中,這些國家的船舶回收量總和為23,848,453噸,相當於批准國回收量的3.31%。由於條件已被滿足,香港公約將於2025年6月26日生效。
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林基澤(Kitack Lim)向賴比瑞亞表示感謝,該國作為世界主要船旗國之一,他們的加入使公約的噸位標準得以滿足;他也感謝挪威政府多年來為國際海事組織在孟加拉實施的船舶回收專案(SENSREC)提供資助,在促使孟加拉成為締約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林基澤也呼籲尚未成為香港公約締約國的成員應盡快加入。
國際海運總會(ICS)為條約的生效已努力超過10年,其環境貿易部門資深經理斯托珀特(John Stawpert)表示,條約生效使船舶回收在安全和環保方面取得巨大進步,條約的實施也將建立一個全球性的合規市場,船舶在該市場出售必須符合這些標準,這對船舶所有者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因為他們可以有信心並且在法律上有把握,在船舶達到使用年限時將能以適當的方式被回收。
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BIMCO)表示,孟加拉與賴比瑞亞的批准不僅是朝著正確的方向跨出了一步,更是有利於環境和拆船業工人的一大躍進,它意味著完全可持續的船舶回收是可能且觸手可及的。根據BIMCO的估計,印度、孟加拉和巴基斯坦等主要回收國對合規設施的需求至關重要,因為未來10年將有超過15,000艘船舶被回收。
(航貿週刊2023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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