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關務署昨(十九)日表示,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為我國即時性經貿指標,亦為政府研判最新經貿情勢重要參考,其發布結果受到各界重視。由於貿易交易之原始價格可能以不同幣別計價,為產生一致性且具分析意義之國家統計,因此須轉換成我國幣別單位(新臺幣),請業者依商業發票所載,正確申報交易單價幣別。
依據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參、進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幣別代碼依發票所載,以標準化之單位填列,報單各項單價幣別如有二種以上,應轉化為同一種幣別再填報。
目前海關報關適用外幣匯率共二十八種幣別,因美國、歐盟、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等為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地區,其相應貨幣在報單申報中最為常見。關務署表示,由於各國幣別兌新臺幣匯率不同,通關申報幣別錯誤將使進出口貿易值出現異常,因此請正確填報進口報單第三十九欄及出口報單第三十六欄單價幣別。
關務署指出,單價幣別申報錯誤案例以申報幣別應填列JPY(日圓)卻誤植為USD(美元)最多,以今(一一二)年三月第三旬匯率為例,日圓兌新臺幣賣出匯率為一比○·二二八九、美元兌新臺幣為一比三○·六四五,如實際貨品完稅價格為新臺幣二百萬元,當幣別誤報為美元,將導致完稅價格高達新臺幣二·七億元,虛增一百三十四倍;倘韓圜(KR-W,匯率為○·○二三六一)誤報為美元時,差異更達千倍以上,影響貿易統計甚鉅。
報關適用外幣匯率可於關港貿單一窗口「通關簽審/其他相關查詢/(GC331)每旬報關適用外幣匯率」或關務署網站「每旬匯率」網頁查詢。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