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家仰/綜合報導】
根據英國航運相關網站表示,世界航運理事會(World Shipping Council, WSC)引用Alphaliner數據顯示,沒有一家承運商的運能市占率超過二十%,在整個航運業中,運能市占率超過十%的航運公司只有四家(包括地中海航運、馬士基航運、達飛輪船及中遠海運集團),全球運能市占率超過五%的營運商也只有七家。
WSC指出,全球十家最大海運公司,全部是經營外國國旗船舶的外國公司控制八十%以上的航運,共同控制沿線運能。
此一論點被用來在上屆美國國會中提出類似改革法案,但並未獲得大量支持。美國眾議員科斯塔(Jim Costa)在介紹他最新立法倡議時認為,長期以來外國航運壟斷企業操縱海運業並採用不公平的貿易作法,傷害美國出口商與消費者,他們看到船期延誤、港口堵塞及空貨櫃離開美國港口,這是不公平的,且會增加成本,他立法主張,將追究外國壟斷企業責任,降低成本,並為海運創造公平競爭環境。
美國科斯塔眾議員(Jim Costa)所領導的五位來自加州的美國立法者提出,遠洋運輸反托拉斯法案,該法案將廢除所有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對外國海運承運人的豁免。該法案支持內容是,它將解決損害美國企業、生產商與消費者的不公平作法。
眾議員加拉門迪(John Garamendi)也認為,懸掛外國旗的貨船,進入美國市場提供給消費者是一種特權,而非一種權利。他表示,去年法案確實還不夠,認為國會須恢復美國港口的平衡,解決美國與中國及其他國家長期存在貿易不平衡問題。大企業需要遵守規則,懸掛外國國旗的海運承運人享有聯邦豁免沒有其他運輸部門享有的反托拉斯法。
眾議員強調,免除承運人反壟斷條款的法案將減少串聯與反競爭的商業行為、不合理與單方面的貨櫃費率上漲及過高滯留費。儘管去年對《航運法》(Shipping Act)進行修訂。但發起人強調,承運人仍拒絕以任何價格預訂美國出口貨物,例如農產品。他們表示,進一步的修正案將解除司法部、聯邦貿易委員會與聯邦海事委員會保護美國出口商、託運人及消費者免受不公平貿易行為侵害的努力。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