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關務署提供
財政部關務署為提升稅則分類資訊透明化,並落實我國貨品稅則分類與國際接軌,持續就世界關務組織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委員會(WCO/HSC)第六十八次會議分類決定及分類意見彙編修正案例(Classification Decisions/Amendments to the Compendium of Classification Opinion)完成中譯,並公布於關港貿單一窗口網,提供各界查詢參考或下載。
此次HS委員會討論通過之稅則分類見解案例共五十八案,主要分成二部分:一、分類決定案例計二十七案,係各國對特定商品意見不一,HS委員會依其見解所作決定之案件;二、分類意見彙編修正計三十一案,係HS委員會對特定商品遇有爭議所作最重要分類決定之案件,其效力等同WCO編纂之HS註解。相關案例WCO均公開於網站,供會員國海關稅則分類時援引適用。我國雖非WCO會員國,惟一向依循前揭分類決定及分類意見彙編修正案例所持見解,以作為通案稅則核列適用原則。
關務署舉例,如冷凍玉米筍,若干國家認其係未成熟之玉米穗軸,仍屬穀類(稅則第十章),另有國家認其僅包含未成熟之玉米粒,應歸屬蔬菜(稅則第七章),經HS委員會分類意見為蔬菜(稅則第七章);又如玻璃鍋蓋,部分國家認其既是玻璃蓋,應屬玻璃製塞或蓋(稅則第7010節),另有國家則認鍋具之蓋仍屬廚房用玻璃器(稅則第7013節)範疇,此次經HS委員會作成分類決定歸屬玻璃蓋(稅則第7010節)。
關務署表示,該署已完成HS委員會第五十四至六十八次分類決定及分類意見彙編修正案例中譯作業,相關資訊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稅則稅率」-「WCO/HS分類決定及分類意見彙編修正案例參考資料(GC441)」專區查詢下載。另我國對個別商品之分類決定,亦公開於「稅則疑義案例綜合查詢作業(GC421)及稅則預審案例綜合查詢作業(GC431)」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