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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代業籲簡政便民 登輪回歸疫前方式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針對航港局原訂今(一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實施之「新登船管理規定」內容,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船代會)於臉書表示,經船代業各公會反映部分內容增添業者不便與困擾,乃暫緩實施,各公會於十一月廿八日收到開會通知,航港局將於十二月二日(週五)上午邀集各航運公協會召開說明會。

全國船代會強調,開會通知並未附上新的修正內容,主辦業務組稱屆時會聽聽各界意見,並針對船代公會所提意見作出回應。不過當各公會看到開會通知議程時,都嚇了一跳,原來登輪管制的主軸,已由「防疫」轉為「船舶及港口保全」的目的,此與業者「完全解封」的期盼有極大落差。

全國船代會表示,「港埠登船作業管理防疫規定」的訂定是起因於防疫,當政府宣布逐步解封後,自應相對配合回歸到疫前方式。各公會指出十二月二日的會議,由議程背景說明觀察,可知該會議並非是要「放寬登輪既有的限制」,主要是要進一步推出登輪人員管理的「加強版」措施。

全國船代會認為,會議議程背景說明提到「強化登船人員登離船資訊化」的實施是基於『…提高關鍵基礎防護能力…,掌握人員登、離船動態之必要…,強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韌性,維護港區安全…』等考量,綜整即為「船舶及港口保全」的考量,惟我業者指出現行ISPS措施,不就是具備「船舶及港口保全」的功能嗎?我國港口何須獨樹一幟,另訂與國際公約不同的新規範。

全國船代會指出,「登船管理」既是當初「港埠登船作業管理防疫規定」之一環,當隨防疫之解封而開放。若要考量該議程為強化登輪人員管理的幾個考量,已是另一個議題,主管機關應另行審慎研議其可行性,並檢視是否與國際公約有競合的問題,實無需寄生於防疫規定之中。而且其所草擬之「登船人員登、離船申報」極其繁雜瑣碎,不符實際作業方式,看不出其必要性。否則徒增登輪人員的許多不便及困擾。因此船代業者呼籲主管機關「簡政便民」,將登輪回歸疫前之方式。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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