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我國貨物進、出國境運輸方式以海運及空運為主,由於運輸方式為貨物進入或離開一國經濟領域所使用運輸工具的重要紀錄,關務署表示,正確申報運輸方式對政府規劃交通政策、評估貿易對環境影響等至關重要,籲進、出口人及報關業者於報單申報時,確實依貨物實際運輸方式填報。(如圖,關務署提供)
關務署昨(二十六)日指出,海關參據聯合國貿易便捷及電子商業中心(UN/CEFACT)建議,於「關港貿作業代碼」以代碼第一碼「一」、「四」、「五」、「七」及「九」將運輸方式分為五類,包括一海運類(如一二「海運貨櫃」)、四空運類(如四二「空運快遞」)、五郵包類(如五一「海運郵包」)、七固定運輸裝置類(如七一「管線」)及九其他類(如九九「其他運輸方式」),以下共分十六個代碼。
關務署強調,當貨物進、出國境時請依上開代碼意義正確填報運輸方式,其中代碼九九「其他運輸方式」係供運輸方式無法明確歸類至前四類時填列,以貨物於課稅區、保稅區及自由貿易港區區間移動為例(如進口報單第三、四碼為報單類別者),因其屬國內運輸,因此運輸方式代碼應歸列於其他類,請業者配合正確申報,以提升統計資料正確性。
相關代碼意義可至關務署官網資訊匯流/線上查詢/代碼查詢/關港貿作業代碼及通關作業及統計代碼/四、運輸方式ModeofTransport下查詢。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