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確保納稅者權利,該署所屬各關於關本部及各主要通關點,均依法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積極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歡迎納稅者善加利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關務署說明,納保官係由各關選任具關務、會計或法律專長之資深關員擔任,以其豐富通關實務經驗,即時協助稅捐爭議之溝通協調、受理申訴陳情及提供行政救濟諮詢服務,納稅者對於貨物通關、稅則分類、完稅價格、申請退稅或減免稅、保稅業務、乃至旅客通關等事宜若有疑義,均可向轄區所在納保官申請協助,納保官將秉持中立客觀立場,妥適維護納稅者相關權益。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為便利納稅者使用服務,海關提供多元申辦方式,納稅者可以書面、電話(口頭)、傳真、電子郵件申請,亦可至該署「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路徑:該署網站首頁/資訊匯流/宣導活動/輪播資訊/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或關港貿單一窗口(路徑:關港貿單一窗口首頁/簡易申辦/免證申辦服務(簡易申辦)/納稅者保護/(MI20)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進行線上申辦;或就近至海關各通關點辦公室請求協助視訊協談;倘不方便至現場進行面談,也能利用手機、平板或電腦,在家透過視訊軟體與納保官進行諮詢或面談。
關務署最後提醒納稅者,如要瞭解更多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可至該署網站所設「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瀏覽,專區提供線上申辦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各關納保官及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窗口姓名及聯絡方式、納稅者權利保護相關法規及函釋規定、處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滿意度調查表、納保官工作成果及成效、常見問答及宣導資料等資訊,歡迎多加利用。
(中華日報航運版202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