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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籲出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 應遵守申報規定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關務署提供

海關籲出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應遵守申報規定以免受罰。因應疫後各國鬆綁邊境管制規定,基隆港郵輪出入境旅客人數持續增加,基隆關籲請民眾攜帶行李物品依相關規定申報,以免不諳規定致延誤通關,甚而受罰。

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規定,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的行李物品,與攜帶下列物品應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紅線檯查驗通關:(一)年滿十八歲旅客攜帶酒超過一公升(不限瓶數)、年滿二十歲旅客攜帶捲菸超過二百支或雪茄超過二十五支或菸絲超過一磅。(二)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總值超過等值美幣一萬元。(三)新臺幣超過十萬元。(四)黃金價值超過美幣二萬元。(五)人民幣超過二萬元,超過部分,入境旅客應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六)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七)有不隨身行李。(八)攜帶總價值超過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且有被利用洗錢之虞物品(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九)行李物品總值超過完稅價格新臺幣二萬元。(十)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若未主動向海關申報,逕行經綠線檯通關遭海關查獲者,將依規定處罰。出境旅客如有攜帶上述超額貨幣現鈔、有價證券、黃金及有被利用洗錢之虞物品,應依規定主動誠實申報。

基隆關提醒,入境時亦應注意攜帶的自用藥物、農畜水產品、環境與動物用藥等是否逾免稅或免證的限額或限量,且切勿攜帶豬肉及豬肉製品等應施檢疫物,對於申報如有疑義,可於海關入境紅線檯或出境服務檯向海關洽詢,或至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路徑:首頁/點選旅客通關)查詢,以利順利通關。

(台灣新生報航運版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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